更新时间:2022.07.26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应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范围作出了规定,即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工资、奖金收入及各种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补贴; (
父母赠予房产不一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分以下情况: 1、如果是父母赠与双方的,那么属于共同财产; 2、如果赠与合同中明确表示归一方所有,并且登记在一方名下,就属于个人财产,不能算是共同财产。在离婚时,不能作为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与另一方没有关系
房子赠予不一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赠与人有明确表示只给夫妻一方所有的,为个人财产。如果赠与人没有明确表示赠与的房产是只给夫妻一方所有的,是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婚前赠送的房子不一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没有明确表示是赠与个人的,那么属于双方的共同财产;如果明确书面表示赠与个人,那么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属于共同财产。对于婚前的赠与,如果没有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则是个人财产。我国法律规定,一方在婚前
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的分类:夫妻共同财产有: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个人财产有: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
一般而言,婚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结婚登记之前所取得的财产为个人财产。夫妻双方可以就婚姻存续期间的财产所有进行约定,可以约定共同所有,也可以约定分别所有,还可以约定部分共同所有、部分分别所有,只要双方达成合意不违反法律强制
在房屋赠与关系中,只要双方依法到房管局办理了受赠房屋的过户手续,该房屋产权即发生了转移,该赠与行为也就产生了法律效力。对于已经赠与子女的房产,父母没有权利撤销或反悔,因此,房产赠与子女后离婚时不可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夫妻财产赠与他人房产在权利转移前或进行公证前能收回。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家庭生活的,可以行使法定撤销权。
夫妻共同财产不一定包括房屋拆迁款。若该房屋拆迁前属于个人财产的,则其拆迁款,也应当认定为其个人财产。若该房产拆迁前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的,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父母的拆迁房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属于父母的财产。因为被拆迁的房屋本身就是父母的财产,所以拆迁的安置补偿当然也是父母的财产。 当然如果拆迁补偿是按照家庭成员人数进行的,夫妻二人也在补偿范围内的,那么夫妻双方对拆迁房也享有一定的份额。
婚后男方父母买房不一定是夫妻共同财产。男方父母婚后出资购房,男方父母将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并且明确表示只归自己子女所有的,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若无明确表示只归自己子女所有,那么婚后男方父母买房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该房产应属于夫
婚后岳父母出自购房的,一般是共同财产。但如果丈夫父母明确表示该房屋系对其子女的单独赠与的除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视为对夫妻的共同赠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