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2
刑事诉讼法中立案的材料来源如下: 1、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公民的报案、控告、举报。 2、犯罪嫌疑人自首。 3、司法机关自行发现的犯罪事实或犯罪材料。
立案的材料来源,首先最主要的来源是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团体以及公民的举报、报案、控告。其次,犯罪人的自首也是立案的材料来源。自首主要指的是犯罪人在作案以后,主动投案并如实交代罪行,以及接受司法机关的裁判和审查的行为。另外司法机关的工作人员
民事诉讼案件立案准备材料如下: 1、起诉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例如被告是两人,起诉状共提供三份,法院留一份,给二被告各送达一份; 2、主体资格证明: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份。原告是法人的应提供营业执照、单位代码证书复印件一份,并加盖
民事诉讼案件立案准备材料有:起诉状,必须由原告本人签名(原告是法人的,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名);主体资格证明,原告是自然人的应提供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份,原告是法人的应提供营业执照、单位代码证书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公章,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
民事诉讼案件立案准备材料如下:1、起诉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例如被告是两人,起诉状共提供三份,法院留一份,给二被告各送达一份;2、主体资格证明: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份。原告是法人的应提供营业执照、单位代码证书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公章
行政诉讼案件立案材料有: (一)原告的身份证明材料以及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诉行政行为或者不作为存在的材料; (三)原告与被诉行政行为具有利害关系的材料; (四)人民法院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交通事故诉讼刑事自诉的立案材料有: 1、原告应提交身份证复印件或护照复印件,港澳同胞身份证明复印件。 2、自诉人受伤害的相关证据或公安机关的报案材料及法医鉴定。 3、被害人应提交交通事故被告人事故责任证明材料及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不予追究被告
离婚诉讼案件中,立案材料有: 1.起诉状; 2.夫妻婚姻关系的证明(结婚证、户籍簿或单位,居委会、村委会的证明); 3.夫妻婚后感情破裂直至离婚的相关事实和证据; 4.夫妻子女情况的证明材料; 5.夫妻各方和共同的财产、经济状况的证明材料;
立案的材料来源是任何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的单位和个人以及被害人提交的材料、犯罪人的自首、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自行主动获取的材料、其他机关移送的材料。
民事诉讼的立案材料: 1、起诉状。写明原告和被告基本信息、诉讼请求和事实依据、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2、原告主体资格证明材料。自然人身份证、组织营业执照等。 3、诉讼代理人相关材料。身份证、授权委托书等。 4、证据材料。对自己提
民事诉讼立案所需材料: (1)起诉状。必须由原告本人签名(原告是法人的,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名),起诉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 (2)主体资格证明。原告是自然人的应提供身份证原件(经与复印件核对后退还原告)、复印件一份,原告是法人
刑事诉讼立案的条件有三个: 1、有犯罪事实,即已经受理的案件,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已经触犯了刑律,构成了犯罪。 2、其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也就是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需要依法给予刑罚处罚。 3、属于公安机关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