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2
结婚证丢了的补办方式是,男女双方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补办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内地人和港澳台居民在中国内地补办结婚证的应当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补办登记。
申请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一本结婚证丢失的,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另一本结婚证办理离婚登记;当事人两本结婚证都丢失的,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结婚登记档案或当事人提供的结婚登记记录证明等证明材料办理离婚登记。
分情况处理,若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结婚,但没有结婚证,则按照事实婚姻处理,只需要补办结婚证,则婚姻关系从事实婚姻存续。若在这之后结婚,但没有领取结婚证,只能按同居关系处理,不存在起诉离婚的问题。 若是结
当事人没有结婚证的离婚方式:如果因遗失两本结婚证而无法提供的,双方可共同申请婚姻登记机关根据结婚登记档案或当事人提供的结婚登记记录证明等证明材料办理离婚登记。或持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证明,向法院起诉离婚。但如果因为没有办理结婚登记而无法提供的
没有结婚证怎样办离婚视情况而定。 1、如果是结婚证丢失了需要补办结婚证才能通过协议方式离婚,但是通过诉讼方式离婚的,只要求起诉一方有结婚证即可。 2、如果是没领结婚证的,分以下两种情况处理: (一)1994年2月1日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
补办《结婚证》不同与结婚登记,结婚登记需要双方共同到民政部门办理手续,目的是要查明、核实是否自愿等相关情况,而补办《结婚证》是婚姻关系已经存在,民政部门只要核对婚姻档案底册就可以查明情况,因此,只要一方持户口簿、身份证就可以补领了。
未领取结婚证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要离婚的,应当分两种情况区别对待: 1、如果是在1994年2月1日《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实施前结的婚,男女双方已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事实婚姻合法,受法律保护,应该按正常的离婚程序进行。 2、如果是在19
没办结婚证离婚的,应当分两种情况,情形一如果是1994年2月1日前的事实婚姻要离婚的,应该按正常的离婚程序进行。情形二如果是在1994年2月1日《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实施后结的婚,而没有领取结婚证的,双方的婚姻关系不受法律保护,而属于同居关系
补办结婚证需要一方持户口簿、身份证到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可以是男方户籍所在地民政局,也可以是女方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
我国婚姻登记条例规定,结婚证丢失了需要补办的,夫妻双方可以亲自到原来办证的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申请补办。这里说的原来办证的婚姻登记机关,根据规定,也必须是男女中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要带上
可以按照以下方式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当事人就自愿离婚、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签订书面离婚协议;依法提出申请;婚姻登记机关审查申请材料,对符合条件的,经过三十天离婚冷静期,即可领取离婚证。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结婚证遗失的,夫妻一方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结婚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结婚证丢了,补办结婚证的流程: 1、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2、出示并提交结婚证遗失证明、《夫妻关系证明书》和其他相关资料; 3、婚姻登记机关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补发结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