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20
异地抓获的话应该从异地的公安机关刑拘当日就开始计算拘留期限,刑事拘留的期限不超过37天。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3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1到4日。对于流窜作案、
犯罪分子被先行拘留的起始日期是拘留证上的日期。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公安机关拘留后认为需要逮捕的,在三日内提请批捕,特殊的,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合计为七日;由法定情况的重大嫌疑分子可以延长至三十日,然后检察院在七日内作出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规定,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1、刑期一般是从判决执行之日算起。如果犯罪分子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有期徒刑等刑罚之后被关在看守所的,则从进看守所之日算起;被关在监狱的,从进监狱之日算起。而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的天数可与刑期
刑事拘留,从发放拘留证书开始计算。一般来说,检察院将在刑事拘留后最晚一个月内批准逮捕。检察院最迟应当在37天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公安机关批准逮捕后,应当通知其家属。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刑
不同的刑罚规定不同,根据《刑法》的规定:第四十一条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第四十四条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
判刑从判决之日起计算,之前在看守所羁押的时间进行折抵刑期。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
刑事拘留后不一定会逮捕。刑事拘留并不意味着必须逮捕,刑事拘留只是防止嫌疑人逃跑、自杀或者继续危害社会,暂时采取的一种强制方法,后续不一定会逮捕。刑事诉讼中的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
逮捕时间的计算如下: 1、逮捕时间从期间开始的次日计算,开始之日不算在期间以内,也就是逮捕之日不计入逮捕期限内; 2、期间的届满以法定期间日数的最后一日为止; 3、逮捕后侦查羁押的期限为两个月,如果案件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