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16
(一)符合工伤认定申请条件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予以受理。 (二)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材料齐全、证据可靠的,应在30日内做出是否工伤的决定。 (三)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做出的工伤认定决定以书面形式通知单位、工伤职工或其亲属、经办机构。 (四)对劳动
工伤认定的程序如下: 1、向用人单位所在地或工伤事故发生地设区的市级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伤保险科申请; 2、提交相关材料; 3、工伤认定; 4、劳动能力鉴定; 5、赔偿。
首先,因产品质量不合格造成他人财产、人身损害的,产品制造者、销售者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运输者、仓储者对此负有责任的,产品制造者、销售者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其次,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要求赔偿,也
产品质量侵权纠纷可以采取下列措施解决: 1.协商。消费者发现产品质量存在问题,生产者、销售者应当与用户、消费者首先通过协商,达成和解。 2.调解。可以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3.向工商局等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4.仲裁
产品质量问题有不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的;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未作说明的;不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
产品质量问题有: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的性能而事先未作说明的;不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的;不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等。
人民法院对已经审结的案件发现确有错误的,依其审判监督职能,有权对案件提起再审,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第一,提起再审的主体必须是法定的行使审判权的机关和公职人员。 第二,提起再审的客体必须是人民院确有错误的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和调解书
住宅质量保证书,是房地产开发商将新建成的房屋出售给购买人时,针对房屋质量向购买者做出承诺保证的书面文件,具有法律效力,开发商应依据《住宅质量保证书》上约定的房屋质量标准承担维修、补修的责任。
住宅质量保证书是开发商交房时一并交付给业主的,也可以理解为住房保修书,规定了保修的时间,保修的范围,保修的单位等等内容。如果在保修的时间内房屋出现损坏,业主可以要求开发商免费维修。保修的范围包括房屋的主体结构、屋面防水、管道渗漏等。一般和住
条件如下: 1、人民法院制作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在执行完毕后,依审判监督程序被撤销。 2、人民法院制作的先予执行的裁定,在执行完毕后,被本院的生效裁判或上级人民法院的终审裁判所撤销的,因先予执行而取得财务的一方应当返还。 3、其他机关制
产品质量监督部门行政部门的法律责任是在职责范围内进行产品质量监督。国务院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主管全国产品质量监督工作。国务院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产品质量监督工作。
国务院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国家产品质量监督。国务院有关部门负责各自职责范围内的产品质量监督。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产品质量监督。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负责各自职责范围内的产品质量监督。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其他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