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9
一年期限的劳动合同期满未续签,用人单位应当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但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除外。
单位在劳动合同到期后未续签的,应获经济补偿,但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或者劳动者在到期时主动提出不续订的除外。经济补偿则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经济补偿金适用于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的情形,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后,用人单位不再与职工续签而导致劳动合同终止时,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合同到期如果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仍然不续签的,则不进行经济补偿。如果单位降低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不续签的,则单位还要进行经济补偿。如果是公司不续签劳动合同的,要支付劳动者补偿金。
一年合同到期没续签,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但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除外。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合同到期非劳动者意愿未续签应获经济补偿。存在法定事由使得劳动者无法续签的或用人单位不续签的应当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补偿;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个月工资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按半个月工资计算;非法解除的按照上
劳动合同到期个人不想续签,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的,没有经济补偿;但用人单位降低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的,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的,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如果劳动者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情况下要求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话,用人单位拒绝续签违法,应该支付劳动者赔偿金,工作1年支付2个月工资
合同到期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补偿金。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劳动合同期满,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
如果单位在劳动合同到期终止时主动提出不续签的,必须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但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或者劳动者主动提出不续签的,则不需要给予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
合同到期公司决定不续签的,有经济补偿。公司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公司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给劳动者一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但如果是劳动者主动提出不续签的,则没有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