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06
用人单位不可以因员工未婚怀孕而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员工具有严重违反单位的规章制度、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情况的,单位可以依法解约,但未婚怀孕不属于过错,不符合法定的解约情形。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怀孕期间用人单位不得以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合同,但是如果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用人单位是可以解除合同的,此外双方协商一致也是可以解除合同的。
一般情况下,公司不得与孕期女职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这种特殊保护并不是绝对的,在怀孕员工有重大违纪或者违法犯罪的情况下,用人单位仍然可以解除与之的劳动关系。
如果职工怀孕,除存在过失性辞退与协商一致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随意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职工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应当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职工支付赔偿金。
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怀孕期间被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请求确认用人单位的解除劳动合同行为无效,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亦或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员工怀孕期间单位可以因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或者违反规章等解除合同。根据法律的规定: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或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还有,劳动者如果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
职工怀孕的,公司一般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除非职工存在过错性辞退的情形,但是职工可以依法主动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公司在此时裁员的或者无过错性辞退职工的,属于违法解约,要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