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16
虽然签了认购书后不一定要买房,但开发商不会退还认购协议书所交的费用。房屋认购书中约定的购房定金是受法律保护的,如果由于购房人的原因导致购房合同无法签订,那么开发商不需要退还定金。所以在签订购房合同和签订正式合同时加以谨慎,一定签订了认购书,
签了认购书并不一定必须买房。如果认购书被认定为房屋买卖合同,则签订后不能随意反悔,否则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如果缴纳了定金,定金将不会返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规定,商品房的认购、订购
签了认购书并不是必须买房,但退房一般应赔付定金双倍;因特殊情况如政策变化、天然要素导致不能签定生意合同的或者对协议及补充协议内容未能达成合意而无法签约不归责于任何一方的,定金可以退还。
签订认购书后必须买房,无故退房应赔付定金。除此之外,因特殊情况如政策变化、天然要素导致不能签定生意合同的或者对协议及补充协议内容未能达成合意而无法签约不归责于任何一方的,定金可以退还。
根据我国目前的律规定,并未明确规定购房者在签订正式预售(销售)合同前,必须签订认购书。认购书的法律意义就在于,它毕竟是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书面约定,一旦签订,便具有当然的律约束力,签订人就要为其负责,受其约束。
买房前一般要签定房屋认购书。认购书的法律意义在于,它是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书面约定,一旦签订,便具有当然的法律约束力,签订人就要为其负责,受其约束。
买房前不必须签订房屋认购书,双方自行决定即可。认购书是商品房买卖双方在签署预售合同或买卖合同前所签订的协议,目的是约定双方日后要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不属于签订合同的法定步骤。
根据我国目前的律规定,并未明确规定购房者在签订正式预售(销售)合同前,必须签订认购书。认购书的法律意义就在于,它毕竟是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书面约定,一旦签订,便具有当然的律约束力,签订人就要为其负责,受其约束。
购房之前并不是必须签订房屋认购书,当事人可以自行决定是否签订房屋认购书。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的规定,商品房的认购、订购、预订等协议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
签订期房认购书的内容包括:买卖双方和商品房的基本信息、合同履行期限、定金及违约责任条款。注意房屋产权是否明确;房屋质量是否合格或是否与合同要求一致;是否存在定金不退的霸王条款;仔细审查关于房屋面积的约定,明确关于房屋质量的约定;中介是否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