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3
股东除名的规定仅在股东完全未履行出资义务或抽逃全部出资的情况下适用。首先,公司在对未履行出资义务或抽逃全部出资的股东除名之前,应当确定合理的期限催告股东缴纳或返还出资,若股东在限定的期限内仍不缴纳或返还出资,则公司应当召开股东会会议,经代表
小公司股东可以通过公司其他股东收购该名股东的股份的方式除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没有规定公司的股东可以除名,只有对转让股权做了规定,如果公司股东违反规定,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可以通过股权收购的方式达到除名股东的目的。
《合作协议书》有效,所述情况不属于法律规定的合同无效的情形。股东向股东以外第三人转让股权。公司法第七十一条第二款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在接到书面通
股东大会的职责有: 1、对公司的重大事项作出决议; 2、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3、修改公司章程; 4、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
公司股东大会的流程为: 1、一般由董事会召集会议; 2、在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各股东; 3、由董事长主持会议; 4、会议中对议案进行讨论和表决; 5、作出决议。
可以不设股东会的有限责任公司至少有以下几种公司: 1、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2、中外合资企业 3、中外合作企业 4、外商独资企业 5、国有独资企业。上述企业依法可以不设立股东会,除此之外,其他种类有限责任公司必须设立股东会,这是法律的强制性规定
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形有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 一、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临时股东大会需要由董事长主持。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3)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4)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5)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6)
股东大会具体类型如下: 1、法定股东大会,凡是公开招股的股份公司,一般规定在最短不少于一个月,最长不超过三个月的时期内举行一次公司全体股东大会; 2、年度股东大会,股东大会定期会议又称为股东大会年会,一般每年召开一次; 3、临时股东大会,临
股东名册的法律效力如下: 1、股东名册的权利推定效力。在与公司的关系上,只有在股东名册上记载的人,才能成为公司股东。 2、股东名册具有对抗效力。即使具备适法的原因及方法而受让股份,如果未进行名义更换,就不可以对公司行使股东权。 3、股东名册
隐名股东有法律效力的办法:代持双方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办理相应的股权转让。且双方转让股权的,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且不得损害其他股东的优先认购权。
非股东受让股权后取得股份所有权时取得股东资格。股东依照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