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3
董事会在其职权范围所作出不存在瑕疵的董事会决议。该类决议是董事会依法、章程履行职责的表现。如果允许股东会随意变更,势必影响公司运营的稳定性,损害公司商业信誉,同时也不符合公司法所确立的公司架构的要求。 因此,该类决议系董事会依法、依规履行职
股东会在有些情况下是可以撤销董事会决议的,能否直接撤销或者是变更董事会的决议是应该要区别处理的。股东会可以撤销董事会决议的情况如下:董事会决议的内容违反法律或者行政法规的;董事会决议的内容是违反股东会决议的,股东会是有权要求董事会自己撤销的
股东会在有些情况下是可以撤销董事会决议的,能否直接撤销或者是变更董事会的决议是应该要区别处理的。股东会可以撤销董事会决议的情况如下:董事会决议的内容违反法律或者行政法规的;董事会决议的内容是违反股东会决议的,股东会是有权要求董事会自己撤销的
股东实际出资未载入股东名册在一般情形下享有股权。如果有出资证明书,也能证明该股东享有股权。一般情况下,谁出资认购股权,谁就享有股权,合理合法。但股权的确认,是不能机械地运用上述规定进行认定的。
享有知情权。股东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对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是。股东不一定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等可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同时依照法律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在没有实际履行出资义务的时候,行使权利会受到一定的限制。
判断非股东是否取得股东资格,何时取得股东资格,取决于非股东何时取得转让股份股东的股份所有权。而股份所有权转移的实现,需要有两个条件,即股份转让合同已经生效和股份交付。
大股东不可以强迫小股东转让股权。 对自己拥有的股份进行转让是股东的权利,大股东不能强迫小股东违背自己意志交易股份,但是有限责任公司股份转让有一定条件。
没有出资的股东,若是已经认缴,没有到实缴的期限,且股东已经被记载于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并且已经拥有出资证明书的,享有股东权利。股东享有分红权、之情权等。
股东享有股东权利与其出资与否没有直接关系,股东有没有实际出资、实际出资多少并不能影响股东的股东身份和股东权利行使。法律在规定股东享有权利的时候,仅以股东的身份作为享有股东权的基础,而没有附加任何限制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