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9
专利权国内优先权原则:第一、可将本国优先权用作恢复申请权利的一种程序;第二、可以用来完善在先申请;第三、申请人通过要求多项国内优先权,可以提出合案申请。
企业破产股权质押不能优先受偿。股权质押产生债权属于普通债权,按照我国破产法,破产财产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然后按对员工所欠费用、税款、普通破产债权的顺序清偿。
企业破产股权质押不能优先受偿。股权质押,就是质押公司的股权。质押是指向外,质押的对象是公司的股权,以股权为担保的质押行为。设定股权质押的意义在于,以股权为债权担保,股权质权人在债权清偿期届满未能偿还债务时,质权人有权转让其股份和股份,通过股
专利优先权是指专利申请人就其发明创造第一次在某国提出专利申请后,在法定期限内,又在中国以相同主题的发明创造提出专利申请的,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其在后申请以第一次专利申请的日期作为其申请日,专利申请人依法享有的这种权利,就是优先权。
建设工程承包人转让其在施工中形成的债权,受让人基于债权的转让而取得工程款债权,因而其应当享有该工程款的优先受偿权。法定优先权属于担保物权,具有一定的追及效力,其功能是担保工程款优先支付,该权利依附于所担保的工程而存在,即使被担保的工程发生转
专利优先权是指专利申请人就其发明创造第一次在某国提出专利申请后,在法定期限内,又在中国以相同主题的发明创造提出专利申请的,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其在后申请以第一次专利申请的日期作为其申请日,专利申请人依法享有的这种权利,就是优先权。
外资企业外资股权转让有以下限制: 1.中外合资企业和中外合作企业的股权转让必须得到全体股东的同意; 2.外资股权的转让必须得到企业原审批机关的核准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3.外资股权部分转让后不得导致外资股比例低于规定百分比; 4.股权转让后
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限制条件有:转让的债权不得属于根据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债权,不得属于根据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的债权,不得属于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的债权。
外商投资企业外资股权转让的限制有: 1.外资股权的转让必须得到企业原审批机关的核准,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2.中外合资企业和中外合作企业的股权转让必须得到全体股东的同意; 3.外资股权部分转让后,不得导致外资股比例低于25%。
外商投资企业外资股权转让的限制依照企业具体章程规定。外资企业必须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不得损害中国的社会公共利益。外资企业依照经批准的章程进行经营管理活动,不受干涉。
外商投资企业外资股权转让具有以下限制:中外合资企业和中外合作企业的股权转让必须得到全体股东的同意,外资股权部分转让后不得导致外资股比例低于25%。外资股权的转让必须得到企业原审批机关的核准,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