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30
1、当事人协商变更的; 2、除根据债权性质、或依法、依约定不得转让的以外,当事人经债务人同意,转让债权的给第三人的; 3、经债权人同意,转让债务给第三人的。
租赁合同主体变更的情形包括: 1、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给第三人的。 2、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限内死亡,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或者共同经营人,在原租赁期限内,继受房屋的租赁权的。
承租人主张租赁合同无效的情形有,租赁合同是由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租赁合同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而无效的;或者租赁合同违背公序良俗的等情形。
劳动合同主体双方同时变更情形:企业发生合并、分立等情况;将劳动者安排至其他独立的用人单位工作;其他。劳动合同变更,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签订合同后主体变更的情形:一是债权转让,即由原债权人将债权转让给新债权人,从而使新债权人代替原债权人;二是债务承担,即由新债务人代替原债务人负担债务。合同变更的效力: (一)合同的变更原则上向将来发生效力,未变更的权利义务继续有效,已经履行
签订合同后主体变更的情形有: 1、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的主体; 2、债权人通知债务人之后转让债权; 3、债务人在债权人的同意之后转移债务。
签订合同的承租人可以主张租赁合同无效的情形包括,租赁合同是由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租赁合同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而无效的;或者租赁合同违背公序良俗的等情形。
合同变更情形是指合同的基础条件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当事人一方明显不公平的,当事人可以协商变更,也可以请求法院变更。
劳动合同主体双方同时变更情形有: 1、企业发生合并、分立等情况时,原企业与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不解除,由新企业替代原企业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2、企业没有发生合并、分立的情况下将劳动者安排至其他独立的用人单位工作而发生的劳动合同主体变更问题。
合同主体变更的效力为: 1、未变更的权利义务继续有效,已经履行的债务仍然有效; 2、合同的变更以原合同关系的存在为前提,变更部分不超出原合同关系之外; 3、合同的变更不影响当事人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中华人
1、如果合同是因为重大误解订立的或者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法院或者仲裁变更该合同。 2、如果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该合同。
合同变更的情形:经当事人协商一致后,可以变更合同;或者合同的基础条件在合同成立后发生了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显失公平的,当事人也可以协商进行变更;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变更或者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