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3
交强险的赔偿,一般分为三个方面,具体如下: 1、死亡伤残费用。包括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用、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康复费、交通费、被抚养人生活费、住宿费、误工费,精神损害抚慰金; 2、医疗费用。
交强险中的无责赔偿的办理:无责方机动车交强险,在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内,承担全责方机动车的损害赔偿责任。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如下: 1、死亡伤残赔偿限额是1.8万元人民币; 2、医疗费用赔偿限额是0.18万元人民币; 3
未购买交强险的赔偿责任的承担: 1、在没有交纳强制保险的情况下,有责任的一方,在强制保险的范围内全额承担,超过该数额的,在按照过错程度分担; 2、当事人可以请求投保义务人在交强险范围内予以赔偿的,投保义务人与实际侵权人不是同一个人的情况下,
没有交强险是不享受理赔的,双方按照责任划分来承担赔偿责任。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三条规定,本条例所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指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
车辆强制险即为2006年7月1日开始实施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是我国首个由国家法律规定实行的强制保险制度。《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交强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
交强险有责无责赔偿: (一)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0元; (二)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0元; (三)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 (四)被保险人无责任时,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元;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元;
如果当事人不负事故责任,对方因事故伤亡造成的损失,由当事人保险公司在交强险无责赔付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当事人无需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当事人负有事故责任,不管责任大小,当事人保险公司就要在交强险赔偿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
如果有责方的交强险够赔,并不需要无责方赔偿。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由交强险在限额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不够的由商业险赔付,而现在有责方交强险够赔了,也就不无需无责方进行赔偿了。
对于无证驾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保险公司在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进行赔偿。但是,也会存在例外的情形,如果该交通事故是由被保险人故意制造的,那么因此产生的损失,保险公司对此是不承担赔
交强险责任方没有赔偿。交强险只是用来赔给对方的,我方的损失可以由对方的保险来赔,但是如果全部责任都是由我方进行承担的,那么对方的保险是不会理赔的。
分情况: 1、两辆机动车互碰,两车均有责双方机动车交强险均在交强险财产损失赔偿限额内,按实际损失承担对方机动车的损害赔偿责任。 2、两辆机动车互碰,一方全责、一方无责无责方机动车交强险在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内承担全责方机动车的损害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