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6
连带责任保证范围: 一、全部的保证担保责任范围。 全部的保证担保责任范围完全与债成立时确定的债务人之责任范围一致。 1、主债权的全部。 2、利息。 3、违约金。 4、损害赔偿。 5、其他从属于主债权的负担。 二、部分保证担保责任范围。 部分
连带责任保证期限可由债权人与保证人协商约定,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规定,保证期间是确定
连带责任保证是指当事人约定由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一种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包括两层含义:其一,保证人与债权人达成合意,约定明确;其二,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履行承担连带责任,债务不履行,保证人与债务人的责任都不得解除。
连带担保保证期限由债权人与保证人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第一、二款规定,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
如果是在成为五保户之前的盖得房子,那属于私人的,若是成为五保户以后的盖得房子有政府出钱的话,是属于国家财产,供养对象是老年、残疾或者未满16周岁的村民,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又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不能行使代位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
夫妻之间对方不知情的债务一般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共同债务应当有夫妻共同签名或者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或者是一方负担的在婚姻存续期间用于家庭日常生活的债务。
如果夫或妻对对方的债务不知情的,一般不是共同债务,但是如果不知情的欠款是一方借款用于夫妻家庭日常生活、生产经营的,或者是不知情一方事后追认认同该笔欠款的,则是夫妻共同债务。
担保代偿后不可以取得抵押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抵押权的效力如下: 1、抵押权设定前为抵押物
保险代位权在人身保险中并不适用。如果被保险人因第三者的行为而获得保险人支付的保险金,保险人不能向第三者追偿,但是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可以向第三者请求赔偿。
解保后不是就代表无罪。只有检察院认为是无罪需要起诉或者法院审判后不认为是犯罪的,才是无罪。因为取保候审只有一年的期限,如果到期仍无证据对该犯罪嫌疑人移送审查起诉的话,只有解除取保候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