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1.02
夫妻之间没有债务。但若双方存在债权债务关系的除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以夫妻共同财产出借给一方从事个人经营活动或者用于其他个人事务的,应当订立借款合同,且该合同视为双方约定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离婚时可以按照借款协议的约定处理。
夫妻不再是共债共背。2018年1月18日,最高院公布了《关于审理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该解释认为:夫妻一方举债,若超过日常生活需要,则推定为个人债务。 债权人认为不是的,则债权人应当承担举证证明责任。新司法解释最大的突破
离婚后夫妻之间债务的共同承担具体如下: 1、如果夫妻一方所欠债务是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共同经营,那么这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双方在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内有偿还责任; 2、如果夫妻一方的债务发生在结婚以前,那么也是其个人债务,另一方不承还款责任; 3
1、夫妻债务原则上是夫妻共同承担,双方也可约定让一方承担,只是该约定属于内部约定,不产生外部对抗效力。法律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
(一)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的,债权人不得向其配偶主张权利,除非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 (二)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或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原则上应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另一方能证明债权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清偿。所谓“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为共同生活、履行抚养、赡养义务、为生产经营等的需要而负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一方名义所欠的债务,原则上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该由夫妻共同偿还。但是,如果夫妻一方能够证明该债务确为欠债人个人债务,那么未欠债的婚姻关系当事人可以对抗债权人的请求。属于个人债务
一般认为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产生的债务都是夫妻之间的共同债务。如果是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的名义并且超出了家庭日常生活所需而负的债务,那么这种情况下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而是属于个人债务。如果一方以个人的名义,但是所借的债务是用于了家
夫妻需要共同承担债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连带责任指数个债务人就同一债务,各负全部给付的一种责任形式。债权人可对债务人中的一人
婚后债务夫妻是否有义务共同承担分以下三种情况而定: 1、婚后个人所负的债务,如果没有用于家庭生产、生活、经营等事宜,而只是用于个人的事件上,另一方也没有承担的义务; 2、如果在婚后个人所负的债务用于改善夫妻共同生活条件、子女抚养、老人赡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