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6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行纪合同属于有偿合同,因为行纪人有权从委托人处获取相应的报酬。《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五十一条: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委托合同与行纪合同的区别是:一般来说,行纪合同是需要支付费用的,委托人必须要向行纪人支付一定的费用,而委托合同的双方,可以约定支付费用,也可以约定不需要支付费用的;行纪合同的主体是比较有限的,一般来说委托人可以是公民,也可以是法人,但行纪人
二者区别如下: 1.行纪合同适用范围仅限于代销等贸易行为;而委托合同的适用范围宽。 2.行纪合同的受托人只能以自己的名义处理委托事务;委托合同的受托人处理事务既可以用委托人名义,也可以用自己的名义。 3.行纪人一般是专门从事贸易活动,其开业
二者区别如下: 1.行纪合同适用范围仅限于代销等贸易行为;而委托合同的适用范围宽。 2.行纪合同的受托人只能以自己的名义处理委托事务;委托合同的受托人处理事务既可以用委托人名义,也可以用自己的名义。 3.行纪人一般是专门从事贸易活动,其开业
行纪合同与委托合同具有以下不同:一是适用范围不同,行纪合同涉及的事务仅限于购、销和寄售,而委托合同涉及的事务是民事活动中除必须由特定当事人处理以外的民事活动;二是委托人的法律地位不同,行纪合同中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法律活动,而委托合同中受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行纪合同不是单务合同,而是双务合同,因为行纪合同要求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而委托人有向行纪人支付报酬的义务,这种权利义务属于双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五十一条: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
经纪人合同属于雇佣合同。雇佣合同,即雇佣契约,是当事人一方向对方提供劳动力以从事某种工作、由对方提供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的协议。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
行纪合同并不是单务合同而是双务合同,行纪合同指的是行纪人用自己的名义来为委托人办事,并且是需要收取报酬的,因此行纪合同也是有偿合同。并且根据合同内容,委托人和行纪人都有相关的权利和义务,所以行纪合同属于双务合同。
委托合同、行纪合同和居间合同的异同主要体现在: 1、相同之处,即三种合同均为提供劳务性质的合同; 2、不同之处,即居间服务人员只起到一种媒介作用,并不参与合同双方的合同行为,委托合同的受托人可以以委托人或者以自己的名义参与合同双方的合同行为
1、行纪合同主体的限定性。行纪合同的委托人可以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无太多限制。但行纪人只能是经批准经营行纪业务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 2、行纪合同的标的具有特定性。我国《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将行纪合同的标的规定为“从
委托合同和纪律合同是基于双方的相互信任,一方代表另一方办理委托事务,法律后果由委托方承担。然而,这两种合同有所不同: 一是行纪合同必须有偿,委托人应当向行纪人支付报酬;委托合同可以有偿,也可以无偿。 二是行纪合同主体有限。在中国,纪律合同的
行纪合同涉及的事务仅限于购、销和寄售,而委托合同涉及的事务是民事活动中除必须由特定当事人处理以外的民事活动。行纪合同中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法律活动,与第三人订立的合同委托人不享有权利和不履行义务,而委托合同中受托人以委托人的名义从事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