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4.04
非法拘禁行为,只有达到相当严重的程度,才构成非法拘禁罪。符合下列条件的认定构成非法拘禁罪: 1、侵害的对象,是依法享有人身权利的任何自然人; 2、客观上表现为非法剥夺他人身体自由的行为; 3、主体既可以是国家工作人员,也可以是一般公民; 4
从犯是相对于主犯而言的。认定从犯,要从犯罪分子在共同犯罪活动中所处的地位、实际参加的程度、具体罪行的大小、对危害结果所起的作用等方面,去具体分析判断,看其在共同犯罪中是否起次要的作用或者辅助作用。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通常是指直接参加了实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涉嫌利用职权非法拘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非法拘禁持续时间超过二十四小时的; 2、三次以上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一次非法拘禁三人以上的; 3、非法拘禁他人,并实施捆绑、殴打、侮辱等行为的; 4、非法拘禁,致人伤残
1、绑架罪的构成不仅要求有非法剥夺人身自由的行为,而且要求有勒索财物或满足行为人不法要求的目的以及与此相应的勒财或提出不法要求的实行行为。 2、非法拘禁罪仅要求行为人具有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目的。实践中
刑法第238条第3款明确规定:为索取债务而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以非法拘禁罪定罪处罚。对于索债而绑架、扣押人质的案件,处理时应注意,如刑法颁行前的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与刑法冲突的,不应再参照适用,并应从
绑架罪与非法拘禁罪的界限。 近几年来,社会上出现了因债权债务关系引起的"人质型"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案件,即以强行扣押"人质"的方式,胁迫他人履行一定行为为目的的违法犯罪行为。"一定行为为目的",实践中
认定索债型非法拘禁罪的条件有: 主体是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客体是公民的人身自由权; 主观表现为故意; 客观上表现为剥夺他人人身自由,非法拘禁他人。
催收非法债务罪与非法拘禁罪的区别是: 1、主观故意不同。催收非法债务罪主观方面为故意,目的是为了催收非法债务;非法拘禁罪的主观方面也是故意,但以剥夺他人人身自由为目的,动机多种多样,可能是为了催收债务,也可能是为了泄愤报复,为了逼取口供等;
非法拘禁罪是指,行为人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绑架罪是指,行为人利用被绑架人的近亲属或者其他人对被绑架人安危的忧虑,以勒索财物或者满足其他不法要求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劫持或者实力控制他人的行为。首先,
绑架罪要比非法拘禁罪的定罪量刑更重,犯罪人在构成绑架罪的同时往往也构成非法拘禁罪。首先,两者侵犯的客体不同。绑架罪侵犯了他人的人身权利与财产权利;非法拘禁罪侵犯了他人的人身自由权利。其次,两者的犯罪的目的不同。绑架罪的目的是为了勒索财物或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