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0
债权人原则上是不能向股东要债的,法人享有独立财产权,公司以全部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若是有股东未如实出资时,债权人可以向该股东要债。
不能。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东履行了出资责任后,对公司的债务不承担责任,所以公司债务不能让股东偿还。
债权人可以在一定情形下向名义上的股东进行追债。如果名义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的,债权人就可以向名义上的股东进行追债,要求其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而名义股东在担责后,可向实际出资人追偿。
如果股东完成了出资责任,则不能像股东追偿,反之则可以向股东追偿。 《公司法》第28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
冶炼公司欠债走人债权人可以向股东追偿。如果股东未遵守法律,未按照《公司法》法的约定向公司账户足额存入货币出资则股东应承担违约责任。如果股东完成出资责任的,债权人不能向公司股东追偿,公司是法人组织,以其独立财产承担民事责任。
债权人能向股东要债。但是债权人只有在股东股东出现瑕疵出资、股东抽逃出资、股东未依法进行清算、股东财产与公司财产混同时可以向股东要债。除此之外股东对公司的债务只在出资范围内承担有限责任。
债权人可以向股东要债。债权人在股东股东出现瑕疵出资、股东抽逃出资、股东未依法进行清算、股东财产与公司财产混同时可以向股东要债。除此之外股东对公司的债务只在出资范围内承担有限责任。
不可以。公司是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而股东是以其出资或者认购的股份为限承担有限责任。如果已经足额按期出资的股东,债权人不可以要求其承担连带责任,即使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
债权人的继承人可以向债务人追债,如果债权人去世,其债权可以作为遗产由继承人继承,继承人继承了遗产之后自然有权要求债务人偿还债务,因此债务人还是需要根据约定按时偿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