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11
1、控告、起诉某人犯重婚罪的,需要提供其有配偶而与他人登记结婚,或者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证据材料。 2、有配偶而与他人登记结婚的证据是某人存在两个结婚登记的证据,如结婚证、民政局的婚姻登记记录。
朋友的证人证言、婚外情一方的保证书、忏悔书等、婚外情双方同进同出的照片录像等、双方发的亲密短信等等证据都可。 1、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也即两个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有重婚者欺骗婚姻登记机关而领取结婚证
小三是可以告重婚罪的,但并不是所有的小三都能够告。必须是小三构成重婚罪当中的受害者,即在与有夫之妇或有妇之夫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期间,其并不知道对方已经结婚。那么这种情况下的小三才能以受害人的身份状告对方重婚罪。
小三是可以告重婚罪的,但并不是所有的小三都能够告。 必须是小三构成重婚罪当中的受害者,即在与有夫之妇或有妇之夫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期间,其并不知道对方已经结婚。那么这种情况下的小三才能以受害人的身份状告对方重婚罪。
庭审后被告还能提交证据。当事人在一审程序中提供新的证据的,应当在一审开庭前或者开庭审理时提出。在二审程序中提供新的证据的,应当在二审开庭前或者开庭审理时提出。
法院要求被告提供证据被告不提供,会因此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如果发生行政争议,是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在行政诉讼中,原告是行政相对人,被告是行政机关。行政机关是需要举证的。被告对作出的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
离婚时应收集的证据有: 1、证明夫妻关系已实际消亡的证据,如一方有暴力行为、不履行抚育义务等; 2、婚姻存续期间共有财产的数额、范围的证据; 3、财产分割的理由,如其对家庭的贡献及作出的牺牲等; 4、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如双方实际承担能力等;
(一)当事人自然情况的证据: 1、户口本、居民身份证、结婚登记书、复婚证; 2、离婚证、人民法院判决书、调解书; 3、劳改、劳教单位的证明信; 4、有代理人的,其代理人身份的证明和代理事项、权限、期限、形式的委托书。 (二)当事人婚姻基础方
第二次离婚诉讼要搜集的证据有:1、证明当事人(原、被告)的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2、证明婚姻关系破裂的证据;3、证明由一方抚养子女为宜的证据;4、证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共同财产的证据。
起诉男方和小三重婚罪,需要以下证据: 1、 领取结婚证的法律婚姻。此种情况比较简单,需要的证据有结婚登记或者伪造结婚证、与他人所生小孩出生证等直接证据; 2、 以夫妻名义同居未领取结婚证的:此种情况由于没有像上一种情况的直接证据,因此在收集
会成立的,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所谓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这种夫妻关系未经法律程序解除尚在存续的,即为有配偶的人;如果夫妻关系已经解除,或者因配偶一方死亡夫妻关系自然消失,即不再是有配
民事诉讼第三人既不是原告也不是被告,而是独立于原告与被告与案件审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民事诉讼第三人是指对他人争议的诉讼标的有独立请求权,或者虽无独立的请求权,但案件的处理结果与其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而参加到原告、被告已经开始的诉讼中进行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