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26
撤销权的作用在于使已生效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消灭。但撤销权的行使有没有溯及力,在不同种类的撤销权中是不同的。 (一)任意撤销权行使的效力,就任意撤销权而言,其行使就不具有溯及力,在撤销前已交付的财产,赠与人不得请求受赠人返还。 (二)法定或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赠与合同属于诺成合同,即双方当事人意思表达一致时,赠与合同成立并生效。赠与合同的有效期是从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没有具体的时间效率。一般合同诉讼时效为3年。不过,在实际交付赠与的财产前,赠与人可以随时撤销赠与。但具有救灾、扶贫、道德义务及经过
赠与合同的成立时间是赠与人作出赠与的意思表示,受赠人表示接受的,赠与合同就成立。如果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则办理之后就完成赠与财产的转移。《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
赠与合同在当事人签订之日起生效。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合同终止与合同的解除是不同的两个概念,主要区别包括: (1)二者的效力不同。合同的解除能使合同关系溯及既往地消灭,发生恢复原状的效力,也能不发生溯及既往的效力。而合同的终止只是使合同关系消灭,向将来发生效力,不产“生恢复原状的效力。 (2)
终止合同和解除合同的区别合同终止适用于继续性合同,而合同解除适用于非继续性合同。终止合同的方式都有债务相互抵销、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等。解除合同的方式有协商解除、约定解除以及法定解除。
1.二者的效力不同。合同的解除能使合同关系溯及既往地消灭,发生恢复原状的效力,也能不发生溯及既往的效力。而合同的终止只是使合同关系消灭,向将来发生效力,不产生恢复原状的效力。2.二者适用的范围不同。合同解除通常被视为对违约的一种补救措施,是
1、二者的效力不同。合同的解除即能向过去发生效力,使合同关系溯及既往地消灭,发生恢复原状的效力,也能向将来发生效力,即不发生溯及既往的效力。而合同的终止只是使合同关系消灭,向将来发生效力,不产生恢复原状的效力。 2、二者适用的范围不同。合同
终止合同的法定情形有:债权人免除债务;债务人的债务已经履行完毕;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债务相互抵销;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等事由。
合同效力终止的定义,是指发生了一定的法律事实,而使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消灭。合同终止的种类有,因债务已经履行而终止;因债务相互抵销而终止;因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而终止等。
赠与合同不一定要公证,并不会因此影响合同的效力。但是没有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赠与合同应当注意的事项包括赠与合同的内容应当具体明确等。
赠与合同不规范是不一定成立的,应当根据合同性质来判断。赠与合同的成立要件仅一般情况下不仅需要有赠与人与受赠人意思表示的一致,还要求必须进行赠与财产的交付。如果是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属于诺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