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6
行纪合同中行纪人的义务如下: 1、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处理行纪事务的义务; 2、行纪人有义务以善良管理人的注意力处理行纪事务; 3、报告义务; 4、保管委托物的义务; 5、合理处理缺陷的义务; 6、交付义务; 7、对第三人履行对委托人负责的义务
行纪合同中行纪人的权利有: 1、行纪人完成或者部分完成委托事务的,委托人应当向其支付相应的报酬; 2、干预权,行纪人接受委托实施行纪行为时,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干预交易活动; 3、提取存款权,行纪人按照约定购买委托物,委托人应当及时领取; 4、
行纪合同中行纪人的权利如下: 1、请求报酬权,行纪人完成或者部分委托事务的,委托人应当向其支付相应的报酬; 2、介入权,行纪人接受委托实施行纪行为时,可以以自己的名义介入买卖活动; 3、提取存款权,行纪人按约定购买委托物,委托人应及时收到;
行纪合同中行纪人的权利有: 1、请求报酬权,行纪人完成或者部分完成委托事务的,委托人应当向其支付相应的报酬; 2、介入权,行纪人接受委托实施行纪行为时,可以自己的名义介入买卖活动; 3、提存权,行纪人按照约定买入委托物,委托人应当及时受领;
共同侵权行为中的危险行为的内容如下: 1、共同危险行为的实施主体为两人或两人以上; 2、加害人在一个相对明确的范围之内; 3、共同危险行为具有导致他人权利受损的危险,并且造成了致人损害的后果; 4、共同危险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是造成损害后果的原
承诺行为有预付价款、装运货物或在工地上开始工作等,具体的承诺行为要根据承诺书来确定。根据法律规定,如果要约人对承诺方式没有特定要求,承诺可以明确表示,也可由受要约人的行为来推断,所谓的行为通常指履行的行为。
有下列权利:1.索取报酬利。行纪合同是有偿合同,当行纪人完成了委托人的委托事项时,委托人有支付报酬及相关费用的义务。2.直接参与卖出买入活动权。3.处分权。因委托行纪物的原因可能造成委托人利益损害的,行纪人可以合理处分行纪物。4.提存和留置
行纪合同中行纪人的权利有: 1、除委托人不同意的以外,可自己可以作为买受人或出卖人的权利; 2、请求委托人支付报酬的权利; 3、委托人逾期不支付报酬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留置委托物的权利。
符合合同的生效要件的合同有效。合同的一般生效要件合同的一般生效要件如下: (1)当事人具有相应的订立合同的能力。所谓相应的订立合同的能力,是指合同主体据以独立订立合同并独立承担合同义务的主体资格。合同是当事人以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
合同履行阶段的内容有: 1、建立合同实施保证体系; 2、合同履行分析,落实合同管理责任; 3、建立合同管理工作程序; 4、建立报告和行文制度; 5、建立文档管理系统; 6、实施有效的合同监督; 7、进行合同跟踪; 8、合同评价和判断。
在实践中,合同履行部门、财务部、法务部等部门都应当按下列要求做好各部门的合同履行管理工作: (一)为履行合同所做的工作,都要留有记录或者证据。 (二)及时发出催告和异议。 (三)及时收集和保存证据。 (四)建立信息汇报反馈制度,及时处理异常
订立行纪合同需要注意行纪人处理委托事务支出的费用,由行纪人负担,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行纪人占有委托物的,应当妥善保管委托物;委托人对价格有特别指示的,行纪人不得违背该指示卖出或者买入等。
合同履行阶段的内容有: 1、建立合同实施保证体系; 2、合同履行分析,落实合同管理责任; 3、建立合同管理工作程序; 4、建立报告和行文制度; 5、建立文档管理系统; 6、实施有效的合同监督; 7、进行合同跟踪; 8、合同评价和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