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13
人民检察院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 1、检察院是世界各国普遍设立的国家机关,人民检察院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法律监督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设立最高人民检察院、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军事检察院等专门人民检察院。 2、这种自上而下的排列反映了检察机关上
关于检察院办案流程的规定是: 1.立案前的审查和立案。人民检察院对于控告、检举、自首、移送、交办和自已发现的违法犯罪材料,应当及时进行审查,并分别情况,进行处理。 2.侦查。制定侦查计划,经主管科、处长或检察长批准后实施。 3.侦查终结。提
检察院退侦一般是在审查起诉阶段。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若刑事案件经过二次补充侦查,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未批捕取保候审4个月后,检察院叫去做笔录让写具结书是一种刑法中的非刑罚处理方法之一。可能不准备。非刑罚处理方法是指对于犯罪分子判处刑罚以外的其他方法,具结悔过、写检讨,是一种反省自己的言行、回忆检查自己思想的一种行为。
人民检察院组织法规定,各级人民检察院的职权是: (1)对于叛国案、分裂国家案以及严重破坏国家的政策、法律、法令、政令统一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检察权。 (2)对于直接受理的案件,进行侦査。 (3)对于公安机关侦査的案件,进行审査,决定是否
检察院的职能具体如下: 1、对于叛国案、分裂国家案以及严重破坏国家的政策、法律、政令统一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检察权; 2、对于直接受理的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犯罪案件,进行侦查; 3、对于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侦查机关侦查的案件进
检察院的性质是属于行政机关,按照行政单位做账,人民检察院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法律监督机关。 人民检察院是通过行使国家检察权来完成自己的任务的。 对危害国家安全案、危害公共安全案、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案和其他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检察权; 对
人民检察院之间的关系,应当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确定。我国人民检察院分为最高人民检察院、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以及军事检察院等专门人民检察院,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又分为多个级别,上级人民检察院与下级人民检察院属于领导、被领导的关系,同级人民检察院之间
人民检察院的职权是: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检察权,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对确有错误的第一审判决、裁定,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起诉离婚夫妻双方协议离婚不成,而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通过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一种离婚制度。起诉离婚的要带齐起诉书及副本、结婚证、原告的身份证或户口本、相关证据材料到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时,公安机关应改变强制措施,或进行补充侦查,公安机关认为不起诉的决定有错误的时候,可以要求复议,如果意见不被接受,可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复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