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06
是的。根据相关规定,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
劳动者与劳务派遣公司之间的劳动关系,这是一种特定的劳动关系,该关系主体双方权利义务受劳动合同法的规范与约束;劳务派遣公司与实际用工单位之间的劳务派遣关系,这是两个单位之间的关系,其权利义务受当事人双方签订的劳动派遣协议或者合同规范。
在劳务派遣关系中,劳务派遣单位为用人单位,实际使用劳动者的单位为用工单位。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
是的。根据相关规定,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
劳务合同属于《民法典》管辖。劳务合同不是劳动合同,劳务合同是指以劳动形式提供给社会的服务民事合同,是当事人各方在平等协商的情况下达成的,就某一项劳务以及劳务成果所达成的协议。一般是独立经济实体的单位之间、公民之间以及它们相互之间产生。
劳务关系并不是劳务派遣。劳务派遣存在三方当事人,即派遣单位、用工单位、与被派遣的劳动者,并且派遣单位与被派遣的劳动者之间是劳动关系,因此二者是有区别的。
劳务派遣终止,并不意味着劳动者与派遣公司的劳动关系终止。劳务派遣是指由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订立劳动合同,把劳动者派向其他用工单位,再由其用工单位向派遣机构支付一笔服务费用的一种补充用工形式。
劳务派遣不是劳务外包。劳务派遣是指由劳务派遣公司聘用劳动者,并与劳动者签署劳动合同,在将劳动者派遣到用工单位的一种行为;劳务外包是指用工单位将除需要由自行组织的劳动者来完成一些非核心的、辅助性的工作交给那些专业的机构、组织完成的一种用工形式
是的。基于劳务派遣合同的特殊性,劳务派遣单位的主营业务就是将劳动者派遣到其他用人单位,向被派遣单位收取一定的管理费。被派遣劳动者并非只是被派遣关系,其同劳务派遣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享受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劳务派遣单位的法定责任:与派遣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协议,与劳动者签订劳务派遣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告知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发生工伤事故伤害的,做好工伤认定申报工作;其他。
关于劳务派遣的法律常识:用工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10%;劳务派遣用工是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被派遣劳动者有权在劳务派遣单位或者用工单位依法参加或者组
劳务派遣单位与劳动者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可通过以下凭证认定事实劳动关系: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用记录;考勤记录;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劳动关系中劳动合同由劳动者直接和用人单位签订。劳务派遣的话劳务派遣合同有劳动者和派遣公司签订,再由派遣公司派遣到实际用人单位工作。 劳动关系的订立期限一般较长。劳务派遣的工种一般是辅助性的工作,时间不会特别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