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06
高空坠物管理制度的规定是: 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学生防高空坠物管理制度的处罚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也就是说若是有人从室内抛掷物品致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刑法修正案十一出台后高空抛物构成刑事犯罪,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可与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过失致人死亡,故意毁坏他人财物罪等想象竞合,择一重罪处
故意高空扔东西的处罚需要分情况来判断,如果针对特定对象实施恶意的高空抛物,可以推定为有伤害的故意,如果达到轻伤以上可能涉嫌故意伤害罪。如果不能证明有明显的恶意,只是随意高空抛物,如果侵害到他人的健康利益,要承担赔偿责任。
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前款规定情形的发生;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应当依法承担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
民法典物业公司对高空抛物应当协助调查,必要时可以选择报警处理。高空抛物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所涉事楼层住户均需承担连带补偿责任。
住户高空抛物物业公司处理:对物业管理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物业装饰装修和使用等方面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制止,并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在接到物业服务企业的报告后,应依法对违法行为予以制止或依法处理。
高空抛物事件处理: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应当
高空坠物的侵权案件实行举证责任倒置。 高空坠物举证责任划分是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根据民法典规定,从建筑物抛出或坠落的物体造成他人人身伤害的,由侵权人来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如果侵权人尚不明确,则由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除非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另外,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若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应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