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22
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下列的财产不得查封、扣押、冻结: (一)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衣服、家具、炊具、餐具及其他家庭生活必需的物品; (二)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所必需的生活费用。 当地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必需的生活费用依照该标准
法院会强行查封被告人财产。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人民法院有权查封
被执行人或者被执行的财产在外地的,可以委托当地人民法院代为执行。受委托人民法院收到委托函件后,必须在十五日内开始执行,不得拒绝。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结果及时函复委托人民法院;在三十日内如果还未执行完毕,也应当将执行情况函告委托人民法院。
《民事诉讼法》第226条规定: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
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被执行人没有财产可以执行的,执行人应当积极向执行庭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情况,随时请求执行庭恢复强制执行。如果不能提供财产情
搜集被执行财产的线索,提供给法院,申请执行。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 28.申请执行人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供其所了解的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或线索。被执行人必须如实向
法院可以采取各种强制执行措施,如查封、扣押、冻结、拍卖等;对有能力执行拒不执行的被执行人,可以采取罚款、司法拘留等措施,构成犯罪的,可以追究其刑事责任。同时,不能免除其继续执行的义务。 【法律依据】
被法院强制执行的,要积极履行,可以与申请方协商履行。逾期被申请执行人仍然不履行人民法院判决,那么人民法院可以依法查封、扣押、冻结、处分被执行人的财产。如果没有财产可供执行的,那么也可以让人民法院通过限制高消费、加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执行措施
法院执行债务人财产而债务人逃匿的,不影响法院对债务人的财产进行拍卖、变卖。债权人获得生效判决后,如果债务人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根据债权人提供的财产线索及依职权查询到的财产线索,对债务人的财产进行查封、扣押、
被执行人在异地,本地法院可以强制执行。本地法院还可以申请被执行人所在地法院,协助执行。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后,如果找不到被执行人,法院可以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如被执行人下落不明或者找不到者,法院可以公告送达执行通知。逾期被申请执行人仍不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