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2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的规定,合同内容由当事人双方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1、当事人的姓名、姓名和住所; 2、标的; 3、数量; 4、质量; 5、价格或报酬; 6、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7、违约责任; 8、解决争议的方
销售合同的签订应具备的条款有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以及解决争议的方法等。
房屋租赁合同中应包含下列条款: 1、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2、标的物,即租赁房屋; 3、租赁用途; 4、租赁期限; 5、租金及交付方式; 6、维修责任; 7、变更和终止合同的条件。 根据相关规定,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
企业的劳动合同需要包含的条款包括:①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信息。②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③劳动合同期限。④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⑤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⑥劳动报酬为多少。⑦社会保险的缴纳
买卖商品房的合同条款有:买卖双方的基本信息;房屋的基本状况;价款数额、付款方式、付款时间;办理产权登记的有关事宜;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交付使用条件和日期;质量标准承诺;违约责任与解决争议的方法。
借款合同应该包含的内容有: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借款的种类决定借款的期限、利率和其他合同条款。因此,合同中必须规定好借款的种类。
抵押合同的条款包括以下几点: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抵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担保的范围;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等。抵押合同是指抵押权人与抵押人签订的担保性质的合同。
订立销售合同需要买卖双方就买卖达成协商一致,并依法订立合同即可。销售合同应包括如下条款:销售合同当事人的姓名等基本信息、标的物名称、标的物数量及质量、价格、履行方式、履行期限、违约责任等方面。
购房合同必须包含以下这些条款: (一)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商品房基本状况; (三)商品房的销售方式; (四)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 (五)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 (六)装饰、设备标准承诺; (七)供水
买受人与房地产开发企业订立书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应当明确以下主要内容: (一)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商品房基本状况; (三)商品房的销售方式; (四)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 (五)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
销售合同的制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1、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2、标的; 3、数量; 4、质量; 5、价款或者报酬; 6、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7、违约责任; 8、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种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买卖合同
保证合同应当包括下列内容:债权人、保证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主债权的种类、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保证的方式、范围和时间;以及其他的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