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08
被人民法院判处刑罚的正在服刑期间的犯罪分子,若被判处有期徒刑的,在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时可以假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可以假释。《刑法》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服刑期间又犯罪的不能假释。在服刑期间又犯罪的代表着罪犯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就不符合假释条件,不能假释。假释,是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一定刑期之后,因其遵守监规,接受教育和改造,患有严重疾病或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
服刑人员可以减刑、假释的情况为: 1、除被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 2、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一定刑期后,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
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被关押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
服刑人员刑满释放,监狱没有义务通知家人。服刑人员一般会提前知道自己的出狱时间,会在平时的“亲情电话”中通知家人。如果没有提前通知家人,服刑人员可以申请民警代为通知。如果服刑人员属于未成年人、孤老无家人的,监狱会提前通知亲属或者当地司法局办理
犯罪分子若因构成受贿罪而接受刑事处罚,在满足刑法的适用条件下是可以适用假释制度的。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
如果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原判刑期实际执行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
减刑的条件: 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服刑人员,在服刑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1、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2、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
服刑期间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且判处有期徒刑的,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判处无期徒刑的,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的可以办理假释。
关于犯罪分子在服刑期间可以假释的具体规定包括: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
服刑人员刑满后不能办退休。在职人员因违法犯罪被依法判刑,从刑期开始就失去了按规定应当剥夺的公民权利。一般用人单位将根据有关奖惩规定,决定开除被判刑的在职人员。因此,被开除后失去在职人员身份,不能再享受在职人员的劳动保险待遇,包括退休待遇。即
假释申请不可以由家庭提出,符合假释条件的,应该由执行机关提出建议书,报请人民法院审核裁定。具体流程为,由执行强制劳动改造的监狱向所在地中级人民法院提出假释建议书,监狱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收到监狱的假释建议书后进行审查,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