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21
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条、《侵权责任法》第十五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的规定,侵害他人的名誉权,应当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对方名誉、消除影响并赔礼道歉的后果,同时还应当赔偿相应损失,若给他人造
侵害名誉权,如果构成侮辱、诽谤罪的,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如果不构成犯罪的,则可由公安机关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至十日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侵犯名誉权的,受害人有权要求侵权人停止名誉权侵害行为,恢复原有的名誉,消除不良影响,对被侵权人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情节严重的,还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予以行政处罚。
被侵犯名誉权的,写好起诉状后可以到侵权行为发生地、结果地或侵权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注意起诉状要写明原被告、诉讼请求、案件事实和理由等基本信息。
侵犯名誉权一般不会处罚,但是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判决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赔偿损失,以及主张精神损害抚慰金。如果侵权人拒不执行,可以带着生效的判决要求强制执行。
毁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破坏他人名誉一般构成侮辱罪。是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行为。此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的规定
若行为人有污蔑他人名誉的行为,则适用的判刑处罚规定为: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则处五到十日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如果构成侮辱罪或诽谤罪的,一般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公民的名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法人的名誉权受到侵害的,适用前款规定。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适用上述规定外,还可以予以训诫、
侵害公民名誉权的处罚: 1、停止侵害。停止侵害是指在侵害人身权的行为正在持续进行尚未结束时,受害人要求侵权人或请求法院判令侵权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 2、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3、赔礼道歉。赔礼道歉的方式可以是书面的,也可以是口头的。 4、赔
(一)在侵害对象上,被侵害人是特定人。 (二)在侵害方式上,主要是以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的名誉。 (三)在主观过错上,侵害人可能是故意,也可能是过失。 (四)在客观上,具有非法侵害他人名誉权的事实。 (五)在后果上,对被侵害人的名誉造成
侵害名誉权,如果构成侮辱、诽谤罪的,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如果不构成犯罪的,则可由公安机关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至十日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