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20
重婚罪一定要结婚才能构成,如果都没有结婚,就不构成重婚的问题,重婚就是有配偶然后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是明知道有配偶而与他人结婚的行为,如果一方都没有结婚,那么就不可能会有重婚的可能。
构成重婚罪不是一定坐牢,如果满足以下情形之一,就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就不需要坐牢: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本罪主体为两种人:一是重婚者,所谓“重婚者”,是指有配偶而在其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又与他人结婚的人。这种夫妻关系,是指经依法登记而成立的夫妻关系。二是相婚者,所谓“相婚者”,是指本人无配偶,但明知他人有配偶与之结婚的人,无配偶的人原无婚姻关系的
重婚罪不一定坐牢,另一方没有起诉的,法院不会追究重婚当事人的行为,重婚罪属于不告诉不处理的罪。若是另一方提起自诉的,判决之后符合缓刑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也不会坐牢。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触犯重婚罪的不一定判刑,满足以下情形可以不判刑: 1、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2、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3、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构成重婚罪一般会坐牢。重婚罪是犯罪行为,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构成重婚罪需要包括以下要件:侵犯的客体是一夫一妻制的婚姻关系。
重婚罪,必须符合以下三个条件中的一个:1.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也即两个法律婚姻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有重婚者欺骗婚姻登记机关而领取结婚证的,也有重婚者和登记机关工作人员互相串通作弊领取结婚证的.与原配偶登记
有重婚行为并不一定构成重婚罪,主要是看重婚行为者是否主观故意和情节轻重。 如果有配偶者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情节严重的,则构成重婚罪,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如果不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则不构成重婚罪。
犯了重婚罪不一定要坐牢。如果行为人犯了重婚罪被判缓刑,就不需要坐牢,可判处缓刑的条件如下: 1、对象条件,缓刑的适用对象只能是罪行较轻和人身危险性小而被判较轻刑罚的犯罪分子。 2、实质条件,只有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
结婚不一定要婚检,婚姻当事人是否婚检采取个人自愿原则。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规定,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
即使行为人的重婚罪成立的,夫妻双方也不是一定会离婚。重婚的婚姻是无效的,不需要离婚,但原夫妻双方的婚姻要解除的,可以通过协议离婚来解除,也可以通过诉讼离婚的方式来解除婚姻关系。
结婚不是一定要婚检,现在结婚登记没有强制婚检,当事人是否婚检看个人意愿,法律并不强制婚检,婚检指的是结婚前对男女双方进行常规体格检查和生殖器检查,以便发现疾病,保证婚后的婚姻幸福。另如果没有婚检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