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5
公司法对股东诉权主要作出了以下规定: 1、他人侵犯公司合法权益,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股东可以依照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违法或者违反公司章程,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法违章,损害
公司法中对于股东分红的相关规定包括有: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公司股东有下列权限: 1、股东身份权。 2、参与决策权。 3、选择、监督管理者权。 4、资产收益权。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并提取利润的百分之五至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益金。 5、退股权。 6、知情
刑事诉讼法中再次起诉的相关规定: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一审判决、裁定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认为一审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的,可以提出抗诉;或者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一审判决、裁定的,可以请求人民检察院提
新规动用房屋维修基金“门槛”降低,修改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改变表决方式、提高表决效率。原来的规定是“面积和人数双过半同意”(即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重大事项“双过2/3同意”。二是大幅度降低使
不动产权利人应当为相邻权利人用水、排水提供必要的便利。 1、关于生产、生活用水的排放。相邻一方必须使用另一方的土地排水的,应当予以准许;但应在必要限度内使用并采取适当的保护措施排水,如仍造成损失的,由受益人合理补偿。相邻一方可以采取其他合理
一般以《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土地管理法》、《物权法》等为基础,包括《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等。主要涉及房地产所有权制度、建设用地法律制度、房地产开发法律制度、城乡规划与建设管理
股份转让的法律要件有: 1、主体要件是股东依法享有可转让的股份; 2、实质要件是股份转让应当遵守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份,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可以双方协议对隐名股东进行赔偿,如果协商不一致,那么可以向法院起诉。 首先提起确认股东资格之诉,确认股东资格之诉的方式是以公司与显名股东为被告; 其他股东为第三人,自己作为原告向人民法院主张;然后再依法行使股东权利或者直接依据协议起诉肖某要
股份公司的股权转让也受到法律的限制,主要包括以下情形: 1、股份转让场所的限制。根据法律规定,股东转让其股份,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或者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 2、记名股与无记名股的转让规则不同。记名股票的转让,由股东以背书或者法
股东除名,顾名思义,就是通过一定的法律程序,强制解除股东的资格,使其退出公司。股东除名制度的建立,有利于督促股东履行法定义务,同时起到对失信股东的严厉惩处作用。在现行法律中,只有《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第十七条对股东除名有明确规定,且规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