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02
以下三种类型的合同属于可撤销合同,受害人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上述情况之一后一内要求撤销上述合同: 1、重大误解,一方因自身过错对合同背景、目的和内容有重要误解而订立的合同; 2、明显不公平的合同,一方在或缺乏经验的情况下,明显不利于自己;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可撤销的五种情形有: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欺诈、胁迫、乘人之危五种情形。 合同撤销权的行使,必须由享有撤销权主体资格的人以自己的名义向人民法院或仲裁机关提起请求,由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依法立案、审理并作出撤销合同的裁判。
赠与合同的撤销种类有:任意撤销,法定撤销以及法定解除。任意撤销是指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由赠与人依其意思任意撤销赠与合同;法定撤销是指丧失任意撤销权后出现法律规定的特定情形,赠与人仍可享有撤销赠与合同的法定权利;法定解除是指赠与人的经济
可撤销合同的范围应限定为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主要有以下三种情况: 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 2、是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3、是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而订立的合同。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 重大误解是指行为人因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的错误认识,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意思相悖,并造成较大损失的行为。 二、因显失公平订立的合同。 显失公平,是指一方在紧迫或缺乏经验的情况
可撤销合同的具体种类如下: 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重大误解是指行为人因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的错误认识,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意思相悖,并造成较大损失的行为; 2、因显失公平订立的合同。显失公平,是指一
所谓可撤销合同,是指因意思表示不真实,通过享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行使撤销权,使已经生效的合同归于无效的合同。合同具备可撤销的情形,是行使合同撤销权的前提条件。 可撤销合同的五种情形:合同可撤销的原因包括欺诈、胁迫、重大误解、显失公平、乘人之危五
合同具备可撤销的原因,是行使合同撤销权的前提条件。合同可撤销的原因有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欺诈、胁迫、乘人之危五种情形。并且特别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的合同,只有损害国家利益的才作为合同无效的原因。
五种可撤销合同的情形如下:行为人对合同产生了重大误解;合同是被相对人或第三方欺诈订立的;合同是被被相对人或第三方胁迫订立的;合同显失公平的;以及一方乘人之危的。
主要有以下四种: (1)基于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 (2)显失公平的合同; (3)被欺诈所签订的合同; (4)被胁迫签订的合同。这些合同被撤销后,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合同的定义是:基于双方民事主体或者多方民事主体的意思表示,达成协商一致
可变更可撤销合同的类型有: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合同、被欺诈签订的合同、被胁迫签订的合同。这些合同被撤销后,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以下类型为可撤销合同:因显失公平订立的合同、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因欺诈订立的合同、因胁迫订立的合同、因乘人之危订立的合同、限制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