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24
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如果是现场作出处罚的,罚款应该当场缴纳,不是当场处罚的,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
行政机关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后,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按行政处罚决定书的规定,到银行缴纳罚款,将罚款打到指定的银行账户内。依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
行政机关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后,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按行政处罚决定书的规定,到银行缴纳罚款,将罚款打到指定的银行账户内。
行政机关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后,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按行政处罚决定书的规定,到银行缴纳罚款,将罚款打到指定的银行账户内。依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
根据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银行应当收受罚款
缓交的时间由申请人申请后 行政处罚决定单位来决定 可以是6个月至1年 如果你对于行政处罚罚款缓缴时限一般是多久还有疑惑,欢迎来电咨询
缴纳行政处罚罚款的方式应当按照《行政处罚法》的有关规定进行。《行政处罚法》规定,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构分开。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除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当场收缴罚款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规定行政处罚的对象是: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政违法者,且具有一定的责任能力。行政处罚是触犯了行政法规规范的人,可能需要承担的,对于这些民事主体。如果是被责令需要承担相应的处罚,则需要履行自己应尽的义务,但是根据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明确了,行政处罚的主体有以下三类: 1、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行政机关具有行政处罚权,必须由法律、法规、规章明确规定,必须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 2、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有权按授权的范围实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实施时间是:1996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是为了规范行政处罚的设定和实施,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实施行政管理,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宪法制定的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