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20
新公司法股权转让的规定: 1、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2、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3、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
公司法股权转让代持的规定具体有:名义股东擅自转让、质押或者是以其他方式处置股权给实际出资人造成损失的,名义股东应对实际出资人进行赔偿,实际出资人可以其对于股权享有实际权利为由请求认定处分股权行为无效。
公司法股权转让代持具有如下相关法律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依法订立股权代持合同,约定由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享有投资权益,以名义出资人为名义股东,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对该合同效力发生争议的,如无合同无效的情形,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
公司章程可以规定不让股权转让,因为公司法中的规定属于任意性规定,不是强制性规定。所以应当首先使用公司的章程的约定。股权被法院执行时,其余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公司股权转让的规定有: 1、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对外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转让其股份,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
一、股权转让的条件: (1)内部转让条件:股东之间可以自由转让其股权的全部或部分,无需经股东会的同意。 (2)外部转让的限制条件:向公司外第三人的转让,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方能有效。 二、股权转让的限制性规定: 1、封闭性限制:股东向股东以外
关于有限公司股权对外转让,规定有如下: (一)有约定按约定: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没有约定,就按法定:股东向股东之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大于1/2)同意。股东向股东之内的人转让股权无需经过股东会
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三十八条规定,股东转让其股份,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 第一百三十九条规定,记名股票,由股东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转
我国有法律规定,一般情况下,股东向其他人转让股权,应当通过其他股东半数同意,股东应起转让事项书当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如果其他的股东接到书面通知当日起满一个月未有答复的,则自动视为同意转让。若其他股东半数以上拒绝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则要购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1、股东应当遵守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股权; 2、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股权转让的法律强制性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 2、发起人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持有的公司股票; 3、股权转让的其他法律强制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