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16
调解劳动争议需遵循下列原则:事实清楚原则、自愿原则、合法原则。事实清楚原则是指调解应当在调查清楚的情况下进行。自愿原则是指调解应当尊重该当事人的真实意思。合法原则是指调解程序要合法。
如果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纠纷不属于劳动纠纷,在符合以下起诉条件时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告;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劳动争议可适用仲裁时效,该时效期间一般是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算。如果有中断的情形,从中断之日起重新计算。此外,当事人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可以向法院起诉。
有关劳动合同争议的咨询,是指针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劳动合同产生的争议而提供的咨询服务。劳动争议包括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
劳动争议仲裁的受案范围: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其他。
劳动争议案件的地域管辖: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其中劳动合同履行地拥有优先管辖权,也就是两个仲裁机构都有人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仲裁委员会管辖。
处理集体劳动争议的办法:因签约发生争议的,当事人可以协商,协商不成的,由当地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组织各方协调处理;因履约发生争议的,也可以协商,协商不成的,依法申请仲裁,不服仲裁结果的,依法提起诉讼。
劳动争议一般都有前置程序,即在当事人依法向法院提起劳动诉讼前,要依法申请劳动仲裁。但是当事人追索劳动报酬,有欠条且不涉及其他劳动争议的,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能。劳动争议,是指劳动关系的当事人之间因执行劳动法律、法规和履行劳动合同而发生的纠纷,即劳动者与所在单位之间因劳动关系中的权利义务而发生的纠纷。劳动争议案件可以风险代理
调解劳动争议原则有: 1、事实清楚原则。所谓事实清楚原则,是指在仲裁程序中,应当坚持在查明事实、分清责任的基础上,才能进行调解的原则。 2、自愿原则。所谓自愿原则,是指在仲裁程序中,是否进行调解,能否达成协议,完全取决于双方当事人的自愿。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