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4
逮捕必须同时具备三个条件,即: (1)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包括了三方面的含义,一是有证据证明发生了犯罪事实,二是证据证明犯罪事实是犯罪嫌疑人实施的,三是证明犯罪嫌疑人实施犯罪行为的证据已经查证属实。 (2)犯罪嫌疑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且满足以下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应当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对
从其他状态变更为逮捕的条件是: 1、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规定的; 2、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监视居住规定的; 3、应当逮捕但因为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而未予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逮捕的形式要件: 1、有权机关决定。一般要求具有独立法律地位和司法性质,而且能对侦查机关形成制约的机关或人员审批决定。 2、必须有合法逮捕证件。有证逮捕是逮捕法的一般原则。即实施逮捕必须依据具有法律效力的逮捕文件。 3、特殊情况下或对特殊对
应予逮捕的情形有: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一、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1.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2.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3.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
减刑适用于犯罪分子服刑期间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情况。 假释适用于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
出现以下情况才可以逮捕公民: 1、能够用证据来证明存在犯罪事实,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2、确有逮捕必要。即对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其他刑事强制措施,尚不足以防止其继续实施危害社会的行为; 3
寻衅滋事罪不逮捕的情形如下: 1、情节明显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 2、犯罪已过追诉期限的; 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未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 6、其他法律
寻衅滋事罪不逮捕的情形,具体如下: 1、情节明显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 2、犯罪已过追诉期限的; 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4、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未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 6、其他法律规定免除追究刑事责任
不批准逮捕的情形主要有: 1、没有犯罪事实或者行为不构成犯罪,或者不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不逮捕; 2、没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的,不予逮捕; 3、虽然有犯罪,但没有必要逮捕。 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
不批准逮捕的情形: 1、属于预备犯、中止犯,或者防卫过当、避险过当的; 2、主观恶性较小的初犯,共同犯罪中的从犯、胁从犯,犯罪后自首、有立功表现或者积极退赃、赔偿损失、确有悔罪表现的; 3、过失犯罪的犯罪嫌疑人,犯罪后有悔罪表现,有效控制损
构成犯罪,但无需逮捕、批捕的情形有: 1、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的; 2、不符合《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的逮捕条件; 3、虽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但不可能判处犯罪嫌疑人徒刑以上刑罚的,也应作出不批捕的决定等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