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09
(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治安管理秩序。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促使了卖淫嫖娼活动的泛滥,妨害了社会管理秩序,因而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本罪的犯罪对象是“他人”,这里的“他人”主要是指妇女,但了包括了男子。“他人”可以是单个人,也可以
容留妇女卖淫的立案标准:根据我国相关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如果行为人容留二人次以上的妇女卖淫,或者容留14-18周岁的未成人卖淫,或者存在容留身患艾滋病或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的妇女卖淫等英语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的,即构成容留卖淫罪,应予立案追诉
容留卖淫罪的立案标准如下: 1、行为人容留十人以上卖淫的; 2、行为人容留五人以上的未成年人、孕妇、智障人员、患有严重性病的人卖淫卖淫的; 3、行为人非法获利人民币五万元以上的; 4、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容留卖淫罪的立案标准是:如果行为人具有容留二人次以上卖淫;容留已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卖淫;或者其他应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的,公安机关应予立案。
容留卖淫罪的立案标准为: 1、引诱、容留、介绍二人次以上卖淫的; 2、引诱、容留、介绍已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卖淫的; 3、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的人患有艾滋病或者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 4、其他引诱、容留、介绍卖淫应予追究刑
容留卖淫罪立案标准如下: 1、容留二人以上卖淫的; 2、容留已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卖淫的; 3、容留卖淫的人患有艾滋病或者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的; 4、其他容留卖淫应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组织、强迫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上十
容留卖淫罪立案标准:引诱、容留、介绍二人次以上卖淫的;引诱、容留、介绍已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卖淫的;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的人患有艾滋病或者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等应予追究刑事责任的,应予立案追诉。
介绍组织容留妇女立案标准: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引诱、容留、介绍二人次以上卖淫的; (二)引诱、容留、介绍已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卖淫的; (三)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的人患有艾滋病或
组织容留介绍妇女卖淫罪量刑标准,需要根据情节进行确定。分别是: 1、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2、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引诱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卖淫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
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的刑事责任规定如下: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根据《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
容留妇女卖淫量刑标准是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容留人次、是否明知被容留卖淫人患性病、是否明知被容留卖淫人不满十四周岁或不满十八周岁、明知被容留卖淫人是孕妇或者处于哺乳期等都是影响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经审查,符合管辖规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立即以刑事案件立案,迅速开展侦查工作: (1)接到拐卖妇女、儿童的报案、控告、举报的; (2)接到儿童失踪或者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妇女失踪报案的; (3)接到已满十八周岁的妇女失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