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06
公安机关对于涉嫌传染病防治失职罪的案件,进行立案追诉的具体标准一般包括:导致甲类传染病传播的;导致乙丙类传染病流行的;造成传染病流行导致他人重伤、死亡或者对社会秩序造成严重影响的。
认定传染病防治失职罪既遂后会被这样判刑:从事传染病防治的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导致传染病传播或者流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传染病防治的管理制度。传染病是危害严重的流行性疾病,不仅严
从事传染病防治的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导致传染病传播或者流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法院量刑会综合考虑犯罪动机、主观恶性、社会危害性、是否累犯、有无自首、立功等从轻减轻情节,以及当事人的认罪态度等因素确定
从事实验、保藏、携带、运输传染病菌种、毒种的人员,违反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造成传染病菌种、毒种扩散,后果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传染病防治失职罪的刑事责任,从事实验、保藏、携带、运输传染病菌种、毒种的人员,违反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造成传染病菌种、毒种扩散,后果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传染病防治失职罪有以下四个构成要件,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传染病防治的管理制度;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从事传染病研治工作的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导致传染病传播,情节严重的行为;主体要件,主体为从事传染病防治的政府卫生行政部
传染病防治失职罪的主体为从事传染病防治的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工作人员。客体是国家对传染病防治的管理制度。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相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导致传染病传播或者流行的行为。
传染病防治失职罪的主体为从事传染病防治的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工作人员。客体是国家对传染病防治的管理制度。本罪在客观方而表现为相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导致传染病传播或者流行的行为。本罪是指从事传染病防治的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
刑法对传染病防治失职罪的处罚标准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如果负有传染病防治责任的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从而导致传染病传播或者流行,情节严重的,就可构成该罪。
满足下列要件即可确定构成传染病防治失职罪: 1、本罪的主体要件为从事传染病防治的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工作人员; 2、主观要件即过失的心理态度; 3、客体要件是国家对传染病防治的管理制度; 4、客观要件即从事传染病研治工作的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工作人
满足下列要件即可确定构成传染病防治失职罪: 1、本罪的主体要件为从事传染病防治的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工作人员; 2、主观要件即过失的心理态度; 3、客体要件是国家对传染病防治的管理制度; 4、客观要件即从事传染病研治工作的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工作人
传染病防治失职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1、本罪侵犯的对象是国家传染病防治管理制度; 2、本罪客观上表现为从事传染病研究和治疗的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导致传染病传播或流行,情节严重; 3、本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即从事传染病防治的政府
传染病防治失职罪立案标准是:导致甲类传染病传播的;导致乙类、丙类传染病流行的;因传染病传播或者流行,造成人员重伤或者死亡的;因传染病传播或者流行,严重影响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