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05
转继承一般包括第二顺位继承人。转继承一般按法定继承的顺序来继承,但是遗嘱另有安排的除外。转继承,是指继承人在被继承人死亡之后,遗产分割之前,因为某种缘故尚未实际取得遗产而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应继承份额转其他的法定继承人继承。 根据2021年
转继承有继承权。有相互继承关系的几个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能够确定死亡先后时间的,除子女先于父母死亡的,其他均适用转继承。转继承,是指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实际接受遗产前死亡,该继承人的合法继承人,代其实际接受其有权继承的遗产。 《民法典》第一
转继承人继承的流程如下: 1、时间条件。继承人死于继承开始之后、遗产分割之前。在被继承人死亡之前死亡,或在遗产分割之后死亡的,均不会发生转继承的问题; 2、主体条件。转继承关系中涉及被转继承人和转继承人。被转继承人必须存在合法有效的继承权;
财产继承权与是否履行赡养义务具有一定的关系,但不是必然的关系。我国法律规定赡养义务与继承权都是父母子女关系的内容,如果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可能会影响当事人的继承权。
亲生父母子女关系是基于父母与子女之间天然的血缘关系形成的。继父母子女关系和养父母子女关系都是通过实施一定的行为而形成的一种法律拟制身份关系,因而可以通过一定的法律程序予以解除。但亲生父母子女关系并非通过法律拟制产生,因此不能通过当事人双方协
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包括继承人、受遗赠人的近亲属,如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另外继承人、受遗赠人的债权人和债务人、共同经营的合伙人也算是有利害相关的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是不可以做遗嘱见证人的
继子女是否可以行使代位继承权要看是否形成抚养关系,如果没有形成法定的抚养关系的,不能代位继承,如果形成的可以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养子女、已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的生子女可代位继承;被继承人亲生子女的养子女可代位继承。
继子女能成为代位继承人,被继承人的养子女、已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的生子女可以代位继承;被继承人亲生子女的养子女可以代位继承;被继承人养子女的养子女可以代位继承;与被继承人已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的养子女也可以代位继承。
继子女可以成为代位继承人,只要该继子女与先亡的继父母已经形成事实上的抚养关系,便可以代位继承。当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由过世被继承人子女的在世直系卑血亲便会代替先亡的直系尊血亲继承被继承人遗产,发生代位继承。直系卑血亲一般包括拟
代位继承是不包括继子女的。因为法律规定代位继承应具有直系血亲关系,继父母子女,非直系血亲关系,而为直系姻亲,所以,继子女没有代位继承权,即生子女的继子女、养子女的继子女、继子女的继子女均无代位继承权。 代位继承指的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
如果没有形成法定的抚养关系的,不能代位继承,如果形成了的,可以代位继承。代位继承必须具备以下四个条件: 1、代位继承必须是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也就是子女必须先于父母死亡。 2、有代位继承权的人仅限于被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并且不受辈份的
继子女可以行使代位继承权,被继承人的养子女、已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的生子女可以代位继承;被继承人亲生子女的养子女可以代位继承;被继承人养子女的养子女可以代位继承;与被继承人已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的养子女也可以代位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