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8
在当事人没有约定偿还顺序的情况下,应当按照先还利息后还本金的顺序进行清偿。利息是货币在一定时期内的使用费,指货币持有者(债权人)因贷出货币或货币资本而从借款人(债务人)手中获得的报酬。
民法典实际上已经确立了先息后本的清偿顺序精神,对于长期借款合同,要求当事人每一年支付一次利息,可以看出法律更加注重保护借款人对于利息的获得,所以利息的支付要先于本金的支付。
逾期还款在当事人没有约定偿还顺序的情况下,应当按照先还利息后还本金的顺序进行清偿。法律规定,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利息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借款人未还款利息的计算方式如下: 1、按照合同约定的逾期利率计算利息,应当不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 2、未约定逾期利率或者约定不明的,参照当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计算的利息计算; 3、约定了借期内利率的,按照借期内
要看具体情况。 借款人提前返还借款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应当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间计算利息。 对于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但是借款人可以在还款期限届满前向贷款人申请展期;贷款人同意的,可以
逾期还款在当事人没有约定偿还顺序的情况下,应当按照先还利息后还本金的顺序进行清偿。法律规定,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利息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第三款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
借款未约定利息的,不需要支付利息,法律规定自然人之间没有约定利息的,则视为没有利息,出借人主张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如果当事人要约定利息,需要注意利率不得超过法律规定的范围。
借款未约定利息按照以下情形处理: 一、借贷合同关系中,没有约定利息的,出借人主张支付借期内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因此债务人可以不用支付利息。 二、非自然人之间(法人与法人之、单位间之间)的借贷合同关系,借贷双方对借贷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
利息交付的期限,首先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办理;对于利息支付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当事人又达不成补充协议的,应当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有约定的依照约定,没有约定的先付利息后偿债务。债务人除主债务之外还应当支付利息和费用,当其给付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时,并且当事人没有约定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顺序抵充: (一)实现债权的有关费用; (二)利息; (三)主债务。
借条上没有约定利息的,不需要支付利息。禁止高利贷,贷款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贷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无利息。贷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的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