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15
达到被害人告诉的标准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才能立案。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属于自诉案件,只有被害人告诉的才处理。但如果被害人是因为受到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人民检察院及被害人的近亲属可以告诉。致使被害人死亡的,为公诉案件。
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的构成要件主要包括: 1、犯罪客体是他人的婚姻自由权利和身体自由权; 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使用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行为; 3、主体为一般主体; 4、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
构成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就是为了干涉他人的婚姻自由。客观方面表现为使用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行为。本罪既侵犯了他人的婚姻自由,又侵犯了他人的人身权利。
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是指用暴力手段干涉他人结婚自由或离婚自由的行为,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1、犯本罪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但只有被害人告诉的才处理。将本犯罪规定为告诉才处理的犯
首先,要求行为人实施暴力行为,即实施捆绑、殴打、禁闭、抢掠等对人身行使有形力的行为。仅有干涉行为而没有实施暴力的,不构成本罪;仅以暴力相威胁进行干涉的,也不构成本罪;暴力极为轻微的(如打一耳光),不能
如果存在告诉的情况之下,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才立案。这实际上也就意味着我们国家法律当中规定暴力干涉或者自由罪是属于告诉在处理的案件,但是被害人如果是因为受盗窃或没有办法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的话是除外的。
犯本罪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但只有被害人告诉的才处理。将本犯罪规定为告诉才处理的犯罪,一方面是因为这种犯罪的危害程度不很严重,在许多情况下,由工会、妇联等群众组织或有关的第三者进行协商解决,
事实重婚罪包括三种情况,即先婚是事实婚,后婚为法律婚的重婚;前婚是法律婚,后婚为事实婚;先后两个都是事实婚。 对于法律不保护事实婚姻,要从几个方面来分析,从最高法的司法解释精神来看,对待事实婚姻,还是有条件地予以承认,比如,起诉请求解除同居
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给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了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还构成虐待。根据施暴者的不同行为特点,家庭暴力有以下几种不同情形: 1、身体暴力,是指夫妻中一方以
涉嫌盗窃罪认定标准包括: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具有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