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8
确定行政诉讼的管辖权的方法:如果案件未经复议的,则由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案件经复议的,则复议机关所在地的人民法院也有管辖权。
行政诉讼法规定,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行政案件级人民法院负责海关处理的案件、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等高级人民法院管辖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件。
我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解释对涉外离婚的管辖权规定如下: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婚姻缔结地或者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在国外结婚并定居国外
涉外婚姻的管辖权规定:如果是在国内办理的结婚登记的,由婚姻缔结地或者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是在国外结婚并定居的,由一方原住所地或者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最新的离婚管辖权规定是: 1、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3、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
涉外离婚的管辖法院规定:涉外婚姻离婚如果是在国内办理的结婚登记的,向婚姻缔结地或者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如果是在国外结婚并定居的,可以向一方原住所地或者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
管辖权异议的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未提出管辖异议,并应诉答辩的,视为
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继承纠纷案件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中外合资、中外合作、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纠纷,由中华人民
遗产官司诉讼管辖的规定: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主要遗产所在地或者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我国法院对于继承案件的管辖不是遵循“原告就被告”的原则,而是适用专属管辖的原则。
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在华要求离婚的,应按我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在我国境外要求离婚的,当地法院是否受理,由该法院依其国内法决定。
1.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2.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民事案件有:重大涉外案件;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3.最高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认为应当由该院审理的案件。
民事诉讼法中管辖的认定: 1、级别管辖。 2、一般地域管辖。 3、特殊地域管辖。 4、专属管辖。 5、共同管辖与选择管辖。 6、裁定管辖。 7、涉外民事诉讼的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