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4
办理房产公证应携身份证明、户口本、房产证件、房屋平面图及地籍图原件向房产所在地的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公证员审查后通知当事人填写《房产公证申请表》;申请人按照规定交纳公证费用,公证员制作谈话笔录,出具房产公证书。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办理房产过户要准备以下资料: 1、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3、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4、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
重大危险源备案需要准备的材料有: 1、重大危险源的运行情况、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制定和落实情况; 2、重大危险源的辨识、分级、安全评估、登记建档、备案情况; 3、重大危险源的监测监控情况; 4、重大危险源安全设施和安全监测监控系统
监护人证明材料可由户籍所在村委会出具,但一定要加盖当地派出所的章。办理监护人证明需要准备的证明材料是: 1、被监护人的身份证明材料。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户口本; 2、提供监护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办理公司营业执照需要的材料有: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全体股东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公司章程; 4、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5、载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的姓名、住所的文件以及有关委派
内地居民办理离婚登记的,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本人的结婚证; 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办理离婚登记的,除应当出具上述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
男女办理结婚需要准备的材料: 1、要进行结婚登记的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包括户口簿、身份证; 2、当事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带齐以上材料到婚姻登记机关按程序进行登记。
收养人、送养人和被收养人共同向受理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交所规定材料; 收养登记员分别询问收养人、送养人、年满10周岁以上的被收养人和其他应当询问的人; 受理机构自受理当事人申请后,自次日起30日内进行审查,对符合解除收养条件的,为当事人办理解除
《民法典》规定办理结婚登记需要准备的材料包括户口簿、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等资料。结婚登记之日就是婚姻关系成立之日。
办理安置房产权证应当提交身份证件、婚姻证明、房屋权属证书、房屋权属登记申请书、安置房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安置房屋平面图、安置房完税凭证以及其他登记机构所需要的材料。
申请婚姻无效需要准备如下材料:以重婚为由申请婚姻无效的需要准备自己已有配偶的证明即结婚证及双方的身份证;以和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结婚为由申请婚姻无效的需要准备自己与他人血缘关系的证明、结婚证以及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以没有达到法定
未婚引产证明办理需要准备的材料: 1、户籍人口,身份证或户口薄,B超检查报告单,如离婚或配偶死亡需提供相关证件; 2、新居民,有效身份证件、B超检查报告单、户籍所在地人口计生部门出具的《同意终止妊娠引产证明》,如离婚或配偶死亡需提供相关证件
办理离婚登记程序所需的材料如下: 1、户口簿; 2、居民身份证; 3、结婚证; 4、离婚协议书; 5、近期正面彩色免冠二寸单人照片各二张。《婚姻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