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1.23
(一)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书具有拘束力。劳动争议仲裁裁决做出后,做出该裁决的仲裁庭原则上不得随意撤销或者变更该裁决,以维持该裁决的权威性和稳定性。 (二)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书对当事人的效力。对于发生法律效力的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书,当事人不得再以仲裁
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一)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下称“小额案件”); (二)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
仲裁实行一裁终局的制度。一裁终局制度是指当事人之间的纠纷,一经仲裁审理和裁决即告终结,该裁决具有终局的法律效力。 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劳动纠纷仲裁一裁终局的情况有两种情况: (一)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 (二)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
首先,经济仲裁的的一裁终局是指商事仲裁裁决一旦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胜诉方既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既使败诉方对仲裁裁决不服,也不可以就同一纠纷再向仲裁委员会申请复议或向法院起诉。 其次,一裁终局,是仲裁程序上的一个显著标志,是仲裁区别于
劳动仲裁是一裁终局吗: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除了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47条的劳动争议外,其他的劳动争议仲裁案件都不实行一裁终局。作为劳动争议必经程序,劳动争议首先应当进行劳动仲裁,不服者起诉人民法院。
劳动仲裁不是一裁终局,仲裁有一裁终局原则。其中有许多可以仲裁,例如商事仲裁和劳动仲裁就不同的,商事仲裁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一裁终局。
1.劳动争议仲裁实施一调一裁两审的模式,二审,为终审判决。2.在二审判决后,当事人又发现新的证据等,可以自收到判决书六个月内,向二审法院申请再审。
劳动仲裁的终局裁决,如果不服裁决结果,是不能够到法院起诉,只能到中院申请撤销裁决结果,中院在收到申请后,会进行调查,如果符合撤销条件,则会撤销裁决;如果不符合撤销条件,原裁决结果生效;一般为了拖延时间,都会申请撤销,接到中院的电话,配合调查
仲裁裁决一经作出即产生法律效力,并具有强制执行效力,仲裁调解形成调解书,与裁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仲裁是指由双方当事人协议将争议提交(具有公认地位的)第三者,由该第三者对争议的是非曲直进行评判并作出裁决的一种解决争议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