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09
无效婚姻是指当事人双方不具法定结婚条件或没有履行法定结婚程序而缔结的婚姻,不产生合法婚姻的法律效力,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婚姻。根据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婚姻: 1.重婚的; 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即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
可撤销婚姻的情形如下: 1、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2、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
1、两者的行为性质不同。离婚与无效婚姻虽然都是解除男女之间的关系,但两者有本质区别。 2、两者产生的原因不同。离婚的原因发生于婚姻关系成立之后,且不是因为婚姻本身违法,而是由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而无效婚姻产生的原因在于违反婚姻成立的法定
重婚会算无效的婚姻。无效婚姻,是指欠缺婚姻成立的法定条件而不发生法律效力的男女两性的结合,而重婚就是法定婚姻无效的情形之一。所谓重婚,是指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的违法行为,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他人登记结婚的违法行为。
近亲结婚的婚姻无效。婚姻关系不存在,离婚损害赔偿不能要求。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1、重婚; 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3、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该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4、未达到法定婚龄的。 无效或者被撤
无效婚姻是因欠缺婚姻的成立条件,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婚姻。 无效婚姻的法定情形如下: (1)重婚。一夫一妻是基本原则,任何人不得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配偶,有配偶者在前婚终止之前不得结婚,否则即构成重婚,后婚当然无效。 重婚包括法律上的重婚和事实上
属于无效婚姻的情形有婚姻当事人有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一方或者双方未到法定婚龄的。无效的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宣告婚姻无效案件,由结婚登记机关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由结婚登记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便于人民法院查明结婚当事人是否存在违反结婚实质要件的事实,便于人民法院及时将审理结果寄送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也便于当事人提出申请和参加案件的审理活动。另
下列情形会导致婚姻无效: 一、重婚。 重婚具有两种形式: (1)法律上的重婚,即前一婚姻未解除,又与他人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2)事实上的重婚:即前一婚姻未解除,又与他人以夫妻名义(或关系)共同生活。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法律规定,直
无效婚姻诉讼的规定如下: 1、当事人仅以一方违反夫妻忠实义务为由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 2、当事人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法定无效情形已经消失的,不予支持; 3、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死亡一年内,生存一方或者利害关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达到法定婚龄。 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从一开始就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同居期间取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按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