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2.13
房屋租赁中,承租人能提前解除合同,但是通常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出租人应当退还剩余房租,在解除合同时房屋及其设施无毁损的情况下酌情退还押金,承租人存在违约行为的可以扣除相应的部分。
如果要提前解除合同,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才行。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合同的解除方式有两种,一种是协议解除,即双方就提前解除房屋租赁合同达成了一致意见;二是法定解除,即满足法律规定的条件,即使合同尚未到期,一方当事人也可以要求提前解除合同。处理此类
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出租人均可提前提出解除房屋租赁合同: 1、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租他人的; 2、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的; 3、将承租的房屋擅自拆改结构或改变用途的; 4、拖欠租金累计6个月以上的; 5、公有住宅用
融资租赁合同承租人与出租人协商一致的,可以约定提前解除。双方可以在协商一致后约定可以提前解除合同的具体事由、解除合同后双方的权利义务、以及合同解除后其法律效力等内容。
满足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或者法定的解除条件,可以提前解除房屋租赁合同。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第二款规定,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七百二十二条规定,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
房屋承租人提前终止租赁合同可以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合同没有明确约定的可以根据实际损失情况承担违约责任,双方可以协商确定赔偿数额,最高不应超过实际损失的30%。
承租人和出租人在合同中约定了租赁期限的,承租人提前解除租赁合同的,通常要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出现以下几种情形,承租人享有法定解除权,可以提前解除租赁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 1.承租人在没有过错的情形下,租赁的房屋毁损灭失的,这种情形通常是指自
房屋承租人如果提前终止租赁合同,如符合约定或者法定解除条件,合同可以提前终止,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如果并不满足约定或者法定的解除条件,提前解除是违约行为,应承担违约责任。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
房屋租赁合同,可以提前解除。但是应当经过对方的同意或者符合约定或法定的解除条件。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的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七百二十
房屋租赁合同如果当事人协商一致的能提前解除。当事人约定或者法律规定的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房屋租赁合同在有效期限内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应当依法解除合同。
提前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条件有:双方协商一致接触的;承租人使用不当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承租人擅自转租的;承租人不依租赁房屋性质对租赁房屋进行使用收益的;承租人经催告后仍逾期支付租金的;不定期租赁的;租赁物有质量瑕疵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或危及承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