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2
民事诉讼的规律决定所依据的事实,除免证事实外,都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高度盖然性(可能性)规则的理论源自了民事诉讼的证明标准只能是法律事实。高度盖然性是证明标准,是在证据优势基础上法官形成的内心确信。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谁主张谁举证”的
(一)自然规律以及定理、定律 (二)众所周知的事实 (三)根据法律规定推定的事实 (四)根据已知的事实和日常生活经验法则推定出的另一事实 (五)已为仲裁机构的生效裁决所确认的事实 (六)已为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所确认的基本事实 (七)
民事诉讼中证据不足的,法院则可能会裁定驳回起诉,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由其提供相应的证据,人民法院对于当事人提供的证据进行全面客观的审查核实。
民事诉讼中无需证明的事实有:众所周知的事实;自然规律及定理;根据法律规定或者已知事实和日常生活经验法则,能推定出的另一事实;已为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所确认的事实;已为仲裁机构的生效裁决所确认的事实等等。当事人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的除外。
民事诉讼中被告死亡可能会导致诉讼中止或诉讼终结。 诉讼中止是指在诉讼中发生了某种法定原因,导致诉讼无法继续进行或者不宜继续进行,从而法院裁定诉讼中止的法律制度。 被告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是否参加诉讼,法院应当裁定诉讼中止。 诉讼终
死亡证明丢了,可以到派出所补办。死亡证明可以到原出具证明的机关户籍所在派出所,查档补办。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公民如果在暂住地死亡,由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通知
死亡证明丢失了可以到原出具证明的机关(户籍所在派出所),查档补办。具体手续为:带上当事人的户口本、身份证、户口所在地的村(居)委会出具的证明(说明丢失的事实);去户口(死者)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户籍科,书面说明相关情况后,再根据工作人员的提示
离婚诉讼中一方死亡处理如下: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终结诉讼:原告死亡,无继承人,或者继承人放弃诉讼权利;被告死亡,无遗产或者应当承担义务的;离婚案件一方死亡;追索赡养费、抚养费、抚养费、解除收养关系案件一方死亡的。因此,在离婚
下面我将针对离婚诉讼中一方死亡要怎么办的问题,简单分析如下: 1、终结诉讼根据民诉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终结诉讼: (一)原告死亡,没有继承人,或继承人放弃诉讼权利的; (二)被告死亡,没有遗产,也没有应当承担义务的人的; (三)离婚案
债务人在诉讼中死亡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变更其继承人为被告人。继承人需要以所得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的债务,所以债权人可以依法请求继承人还债。
夫妻一方死亡的,如果没有死亡证明可以再婚登记吗?这个要看具体的情况,若没有死亡证明,另一方是可以带上火化证明等资料到民政部门办理丧偶登记的。若女方确实无法提供丈夫死亡的相关资料,是无法到民政部门更改婚姻状态无法申请再婚。而且丈夫死亡需要到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