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1
代位继承和转继承有四个区别: (1)性质和效力不同; (2)发生的时间和成立条件不同; (3)主体不同; (4)适用范围不同。转继承可以发生在法定继承中,也可以发生在遗嘱继承中;而代位继承只是用于法定继承,在遗嘱继承中不适用。 发生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的继承人包括婚生或非婚生子女、养子女。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亲属代替被继承人子女的继承顺序,继承被继承人子女的应继承的遗产份额
民法典遗嘱继承人死亡不能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在遗嘱继承中不适用。亦即只有被代位继承人的法定继承权才能被代位,如其享有的是遗嘱继承权,则该遗嘱会因先于被继承人死亡而失效,此时不发生代位继承。
不能。代位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不适用于遗嘱继承。只有在法定继承中才能发生代位继承,在遗嘱继承中不发生代位继承。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
胎儿享有代位继承权的。但若胎儿出生时为死体的除外。根据相关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认定胎儿具有法定继承权。但如果胎儿出生就死亡的,其继承权自始不存在,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根据2021年1月1日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
不得代位继承的条件:遗嘱继承不适用代位继承;旁系亲属和姻亲不适用代位继承;因谋害被继承人或者其他原因被剥夺继承权人先于被继人死亡的,其子女也不适宜代位继承。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继承。
代位继承权是有顺序的,因为如果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如果是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根据《继承法》第十一条规定可知,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由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先死亡的长辈直系血亲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一项法定继承制度。通过以上条款,晚辈直系血亲可以是被代位继承人的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被继承
代位继承具有特定特征: 1、代位人必须是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子女,这是我国代位继承的前提,也是我国代位继承制度的鲜明特征; 2、代位继承人不受代数限制,即代位人可以是代位人的子女、孙子女、孙子女、曾孙子女、曾孙子女等,进一步说明了晚辈直系血亲
代位继承人不包括被继承的子女。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死亡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制度。代位人的晚辈直系血亲不仅包括自然血亲,还包括法律拟制血亲。具体包括: 1、被继承人的孙子女、孙子女、曾孙子女、曾孙子女
抚恤金不可以代位继承。代位继承是指在法定继承中,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由被继承人子女的年轻一代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父母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养老金也可以继承。因为养老金是发给残疾人或者家属的费用,这部分费用将来也
胎儿依法享有代位继承权。我国法律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所以胎儿的代位继承权不受影响,胎儿享有代位继承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