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9
建筑工程合同价款的约定: 1、实行招标的工程,合同约定不得违背招标文件中关于工期、造价、资质等方面的实质性内容。 2、工程合同价款的约定是建设工程合同的主要内容。
工程结算是指施工企业按照承包合同和已完工程量向建设单位办理工程价清算的经济文件。 建筑工程结算的依据主要如下:1.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施工合同.工程竣工图纸及资料.双方确认的工程量.双方确认追加或减少的工程价款.双方确认的索赔、现场签证事项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中的实际施工人的认定: 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认定无效; 2、实际履行了施工合同义务的承包人,包括转承包人、违法分包合同的承包人、借用资质的承包人、挂靠施工人等。
以下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会被认定为无效:施工企业未取得资质或超越资质等级的;施工企业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存在违法发包、转包、挂靠、分包行为的;工程必须招标而未招标或中标无效的;低于成本价中标的;违反工程建设标准规定的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中的实际施工人的认定标准:实际施工人是指建筑工程施工合同被认定无效后,对承包人、包括转承包人、违法分包合同的承包人、借用资质的承包人、挂靠施工人。实际施工人等的称呼。
具体看情况的。 1、建筑工程合同转让的条件 (1)必须有合法有效的合同关系存在为前提; (2)必须由转让人与受让人之间达成协议,该协议应该是平等协商的,而且应当符合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要件; (3)转让符合法律规定的程序,合同转让人应征得对方
根据法律规定,承包人非法转包、违法分包建设工程或者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与他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行为无效。违法分包是指施工单位承包工程后违反法律规定或者施工合同中关于工程分包的约定,把单位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分包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不属于实践合同,实践合同,又称要物合同,是相对于诺成合同而言的一种合同类型,其指除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以外,尚需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现实给付才能成立的合同。一般认为保管合同、定金合同、质押合同、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是实践合同。
1、书证:是指以文字、符号、图形等所记载的内容或表达的思想来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 2、物证:在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的案件中,主要表现为建设工程合同的标的物已施工完成的建筑物、构筑物、工地施工的机械设备等。比如在对工程量的争议纠纷中,已完成的形象
建设工程的承包,是指建设工程任务的总承包,即发包人将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等工程建设的全部任务一并发包给一个具备相应的总承包资质条件的承包人; 由该承包人对工程建设的全过程向发包人负责,直至工程竣工,向发包人交付经验收合格符合发包人要求
建设工程合同按下列流程签定: 1、预算部起草合同、进行谈判并组织会签; 2、确认待签合同条款与审批调整建议相一致; 3、工程部审核技术条款; 4、采购部审核材料采购与供应条款; 5、财务部审核财务条款; 6、法务分析合同风险及法律条款;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