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4.12
该罪的行为具有以下五种情形:一、制作淫秽物品:这里的制作,是指生产、录制、摄制、编写、译著、绘画、印刷、刻印、洗印等。二、复制淫秽物品:这里的复制,是指复印、拓印、翻印、复写、复录、抄写等。三、出版淫秽物品:这里的出版,是指编辑、印刷等。四
犯传播淫秽物品罪,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传播方式包括播放、出借、运输、携带、展览、发表、邮寄等。传播淫秽物品必须是不以牟利为目的,如果以牟利为目的,则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 此外,必须是“情节严重”才构成此罪。主要
传播污秽物品罪一般判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传播淫秽物品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为表现形式,扰乱国家对淫秽物品的管理秩序,危害广大人民特别是青少年的身心健康的行为。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构成该罪的,要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投或者管制。向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传播淫秽物品的,从重处罚。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
传播污秽物品罪司法解释的数量标准是向他人传播淫秽物品三百至六百人次以上。传播淫秽物品罪是指通过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以及其他表现形式的淫秽物品传播的行为,并构成了刑事责任的情形。制作、运输、复制、出售、出租淫秽的书刊、图片、影片、音像
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传播淫秽物品罪是指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为表现形式,扰乱国家对淫秽物品的管理秩序,危害广大人民特别是青少年的身心健康,必须坚决依法打击。 本罪的对象包括各种淫秽物品,如各种淫秽的书刊、报纸、画片、影片、录像带、录音
非法传播污秽物品罪的立案标准如下: 1、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淫秽物品的管理秩序; 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录像带、录音带、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行为; 3、主体为一般主体; 4、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但行为人不必
传播污秽物品满足以下情形就可能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应当立案追诉: (1)向他人传播300至600人次以上的; (2)传播行为造成了恶劣社会影响的。不满足以上情形的,也是可以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处罚的,通常会被拘留或者罚款。
传播淫秽物品罪的相关规定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制作、复制、出版、销售、传播淫秽物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