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22
债权人代位权和撤销权的不同点: 1、目的不同。 2、构成要件不同。 3、诉讼地位不同。 4、诉讼时效或除斥期间不同。 相同点: 1、法律制度:属于债的保全措施之一。 2、作用:保全债权。 3、行使方式:必须通过诉讼程序行使。 4、以谁的名义
不全部履行义务的赠与合同可以撤销。赠与可以附义务,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赠与人享有任意撤销权和法定撤销权。在赠予财产转移之前,赠与人可以行使任意撤销权,但是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得行使。因此签订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
债权人撤销权是债权人对于债务人所实施的危害债权的行为。允许债权人撤销的情形: 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2、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3、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
赠与合同的种类可分为现实赠与合同和非现实赠与合同;履行道德义务的赠与合同和非履行道德义务的赠与合同。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可撤销。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一般情况下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任意撤销权与法定撤销权的区别有: 1、两者的法律依据不同。 行使任意撤销权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第六百五十八条;而行使法定撤销权的依据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第六百六十三条。 2、两者适用的条件不同。 行使任意撤销权的条件
赠与人在下列情形下可以撤销赠与: (1)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2)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3)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附义务的赠与合同交付之前一般能撤销相关内容。赠与人可以在赠与财产权利转让前撤销,但也有例外。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福利、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经公证的赠与合同,在赠与人交付赠与财产前不得撤销赠与。在赠与合同中,只要当事人之间的合同成立,双方
在一定情况下可以撤销赠与: 一、权利未转移前可以反悔,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二、权利已转移,在一定的条件下可以反悔: 1、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2、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3、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
一般不能撤销经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合同的赠与人享有任意撤销权,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一般不能撤销。受赠人有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规定情形的,赠与人可以行使法定撤销权,撤销赠与。